市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提案》(第428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5-14    】【打印本页】 【关闭


闫大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促进青少年健康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多年来,沈阳市教育局高度关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通过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很多的成效。但是,我们仍然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体质与健康情况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学生的肥胖率和不良视力率仍然较高,体质不达标的学生人数众多。

因此,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转变家长观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我将要求各级各类各学校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公示制度,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学校体育工作,公示的内容包括: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方案、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安排,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共同参与到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工作中来,引导家长积极利用课余时间带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

二、关于“抓住课堂教学,改变体育教学模式”

我们将促进“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得到有效保证,开齐、开足并高质量上好体育课,督促各区(县)和学校抓好常规工作,切实保证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同时,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健身能力和健身习惯为目标改革中小学体育教学。

三、关于“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我们将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不断完善“三级竞赛”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集体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冰雪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形成“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的特色项目,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四、关于“健全评价制度”

我们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监督考评,逐步完善对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和学生体质健康情况抽测和公告的制度,并按照教育部“三个办法”的相关要求加以深入落实。将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教育现代化建设、各类教育督导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项视导、标准化高中验收、学生进出口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于不能按照上级要求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组织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您提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积极采纳,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