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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孟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的建议。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我市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70人,配备率达98.11%。自2021年起,我市委托沈阳师范大学对710余名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分批分学段专业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和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的能力。二是加强教研力量配备。市、区分别设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引导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规范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科研和交流工作。三是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坚持在班主任培训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让班主任更多地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尤其是心态的变化,提升班主任处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市教育局投入专项资金536万(占当年设备经费投入的6.41%)用于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完善。目前,全市中小学均已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了相应的设备设施,有效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咨询活动,每个工作周内,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二、关于“强化心理健康课程体系”的建议 一是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重要领域之中,逐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机制。二是认真执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在地方课程《人与自我》和校本课程中,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每周安排0.5课时,分学段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传授。目前,全市中小学里既有教材保证学习内容,又安排课时保证学生能够学到相关方面的知识。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今年下发通知,将课程开设及师资配备情况纳入“幸福教育”考核体系,并将学生心理干预纳入对区县月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区县指导学校开足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 三、关于“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建议 一是学校结合班队会、广播、升旗仪式、聘请知名的心理专家、教授定期进行报告或讲座等多种活动形式开展心理教育。二是畅通学生心理不良倾向筛查渠道。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全体学生的心理不良倾向筛查,及时结合筛查结果开展分类分级干预。校园内通过设立心灵信箱等方式,引导学生针对自身心理问题主动寻求帮助,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的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增强同伴支持。三是以开展校园心理健康剧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水平,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沈阳市第七中学、沈阳市回民中学等多所学校的作品先后获得辽宁省校园心理健康剧展评一等奖。四是以市教育研究院“沈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为依托,开展了沈阳市“微笑中/高考”大型心理辅导公益活动,自2012年活动开展以来,累计为21.4万余名初三、高三学生开展1030余场大型心理辅导活动。五是强化初高中学生军训,开展挫折教育。做好学生军训的顶层设计和部署,按照《教育部国防部关于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下发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新大纲要求明确教学时长和实训内容,确保训练取得实效,通过新生入学季的军事化管理和训练,锻炼学生克服困难和挫折的能力,培养学生树立顽强拼搏、勇于进取、不怕吃苦的精神,2021年我市共计3.8万余名初高中入学新生参与军训。 四、关于“加强家校沟通合作”的建议 一是突出示范引领,加强家校合作。在全市成立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定期开展培训和授课,提升一线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公益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开办了家长学校,通过各级家长学校授课、公益讲座、主题活动等多种途径倡导智慧家教新理念,每年组织全市范围的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活动。三是从2021年寒假开始在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开设沈阳市中小学“云园”教育活动专栏( https://yy.syn.cn),设立齐家亲子和家教讲坛板块,组织专家学者、校长教师或优秀家长,研制专题微课、讲座视频等,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传播推广家教法律政策、知识理论以及典型经验,引导家长履行家教法律职责,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孩子假期学习和生活,避免学习负担过重,预防沉迷网络,营造良好家风,不断提高家教质量与水平。截至目前,已上传视频30节,浏览达6000人次。四是通过组织开展家庭亲子社团、家教宣传日、书写家庭教育日记、好家长评选和“学校放假社区开学”社会实践等品牌活动,倡导传承优良家教家风,鼓励家长认真学习家教知识,做好孩子人生榜样。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涉到学校、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从多角度、多层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青少年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支持青少年健康发展,把心理健康渗透到教育的每一个环节,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打造合格的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及各级心理咨询师队伍,为孩子们创造科学合理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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