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饮食安全管理的建议》(第0502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5-04-30    】【打印本页】 【关闭

崔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饮食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接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的内容,梳理出了具体问题为:1.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2.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有效监督。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您的建议聚焦进一步加强沈阳市校园食品安全的落实,对保障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推进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学校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二是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梳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防范。并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三是严格规范执行学校负责人配餐和家长定期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四是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

二、关于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有效监督的建议

一是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三是严格依法查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查处,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的建议

一是强化信息共享。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事件,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二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形式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分组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满意度测评,对供餐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全力评价。对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校园食品安全良好秩序。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关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沈阳市教育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