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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保障在校学生双安计划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您的想法和意见,梳理出了问题清单。主要有:1.保障人身安全,加大对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2.保障保险安全,普及学生保险教育与规划,提升在校生保险覆盖率和全面性,减少因学生发生意外对校方、政府、学生家庭的医治费用压力。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向您重点汇报以下几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加大校园安全设施建设投入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沈阳市已经实现了“四个100%”达标,即:城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100%,城镇以上中小学及城市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城镇以上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接入公安网)达到100%,城镇以上“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智能化的校园安防设备,可以为校园提供更高标准的安全工作保障。2022年,市教育局投入经费3300余万元,用于全市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并与公安机关实现联网。 加强校园安防基础建设。为配足配齐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市教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进,要会同公安、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学校位置、规模、交通治安秩序复杂程度、安全风险和经济条件等综合因素,“一校一策”合理设置,确保关键时刻防得住。今年开学前,1792所中小学幼儿园配足配齐了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四个100%”。会同公安局在上放学时段增设护学岗警力,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二、加强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持续对校内礼堂、体育场馆等“大跨度结构”建筑进行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治。强化校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复工、施工,强化施工项目的安全设施保障,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规行为,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施工安全事故。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提醒师生,远离危险建筑和施工区域、特别是受“冻胀”影响易脱落的墙面,严禁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活动。 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校内区域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合理规划校内人员、车辆活动区域和交通路线,实现校内人车分离,严格落实车辆入校登记制度,加强校内车辆和人员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打造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主阵地,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一校一策”优化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推广“家校警”常态化护学模式。会同交警、交通部门加强校车和用于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查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校车”。 加强学校、师生保险意识。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 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要求,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多年来,市教育局积极推动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增强学校、师生保险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推进学校与公安视频联网及校门口公安视频人像设备建设,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专业化培训,持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不断增强学校、师生保险意识,构建全方位的安全防护网,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