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引导帮助的建议》(第0138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5-03-31    】【打印本页】 【关闭

杨昕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引导帮助的建议(第0138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沈阳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建设,秉持“提升教师幸福感和减轻教师负担”并重的原则,将工作重心落脚在关心关爱教师工作上,多措并举,为教师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提升教师幸福感和荣誉感,推进我市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近年来,沈阳市教育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大力争取教育资金投入,将教师待遇保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全力推动教师待遇保障举措扎实落地。一方面,指导各区县(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落实好班主任津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农村差别化补助、特岗教师补助等政策,有效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教师心理健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构建立体培训体系。沈阳市建立市级统筹指导、区县规划落实、学校主体实施的市区校三级培训联动工作机制,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纳入到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培训体系中。印发《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对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建设进行统筹指导。一方面,鼓励各区县(市)在新教师培训中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课程,系统讲解心理健康的基本概念、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等知识,提升新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另一方面,强化在职教师心理健康培训,鼓励各学校每年安排至少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提升教师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心理健康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丰富关爱帮助举措。沈阳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身心健康,不断创新关爱举措,有效舒缓教师压力,提升教师幸福感。一方面,创新开展心理健康工作室建设,鼓励工作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开展针对教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心理问题的研讨活动,为教师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平台。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定期体检、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活动,让教师切身感受到组织关怀,了解自己身心状况,并有效舒缓工作压力和焦虑情绪,确保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下一步,沈阳市教育局将持续加大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力度,不断创新和完善关于教师心理健康引导帮助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为我市教师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