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 任 艳 建议的主要内容: 建议各区教育研究中心应享受本区绩效工资。 主要办复情况: 长期以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关心教师待遇,特别是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努力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2017年至今,我市在为市直公务员发放绩效考核奖时,也对市直学校教师和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含市级教研员)进行了同步同标准发放。但鉴于目前财政支出体制的影响,大部分区县在为本区公务员发放绩效工资的时候,并没有同步考虑本区教师和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区属事业单位的教育研究中心的教研员,造成了区属教研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不高,队伍缺乏稳定性,职业吸引力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呼吁,加大督查力度。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向各区县政府呼吁,在为当地公务员发放绩效考核奖的同时,能够及时统筹考虑当地教师和包括教育研究中心在内的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市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大对区县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的督查力度,将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工作纳入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范围,持续开展专项督导,督查区县在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要相应调整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工资待遇,保证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