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 梁 涛 建议的主要内容: 市教育局成立由教育主管部门、法律专业人士、教育专家、公安机关、心理专家组成相关的认定组织机构,并建立一种有关“校园欺凌”事件调查、分析、认定、处理,一整套流程完整的处理机制。 主要办复情况: 一、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合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2018年印发《沈阳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对校园欺凌工作的界定、调查、惩戒和申诉等处置办法,促进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防治校园欺凌体系建设,确保中小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校园欺凌行为举报奖励、处置和考核机制。2020年印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范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应当设立并公开预防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和邮箱。学校或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确认后,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印发《沈阳市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研定《校园欺凌整治工作流程图》和《涉嫌校园欺凌现象处置流程图》,逐步建立预防校园欺凌考核体系。 三、深入推进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印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教办函〔2021〕35号)。一是学校要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二是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三是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四是学校要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家庭、思想、心理、学习和工作等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实行包保负责制度。 四、深入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活动。每年集中组织2次安全教育月活动,以“增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欺凌”等为主题,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成效,集中组织编印了1.5万册《防范校园欺凌宣传》宣传册和320幅宣传标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