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柯 妍 建议的主要内容:一、建议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轮流陪餐制度;二、监管部门及学校应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年度考核办法;三、灵活选餐制为使学生们膳食营养搭配均衡;四、不定期组织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形成全市上下统一规范良性的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 主要办复情况: 一、关于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的建议。2019年2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规定》,明确指出学校实行校领导陪餐制。沈阳市教育局第一时间落实此项规定,要求学校制定校领导陪餐制度和陪餐计划,并且为各个区、县(市)提供了陪餐记录的参考模板。除校领导陪餐外,学校继续实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陪餐。目前,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已经全部落实了校领导陪餐制。 二、关于学校要重视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建议。在食品安全方面,市教育局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主要抓手,通过开展联合督导抽查、培训、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方式,切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营养健康方面,2018年,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沈阳市中小学校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从配餐原则、配餐营养标准、食品安全操作等方面进行较为细致的规范说明。市教育局还制定下发了《沈阳市中小学生营养膳食指南》,科普了中小学生合理膳食相关原则、健康饮食习惯养成,编制了30套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区域(城镇、农村)学生的带量食谱,供学校、家长参考。 三、关于实行灵活选餐制的建议。根据学生生长发育特点和对营养的需求,沈阳市部分学校已经率先通过智慧校园系统实现了灵活选餐,既满足了学生的口味也保证了学生必要的营养供给,有回族、藏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也已经开设了符合民族习惯的食品加工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的前提下,采取智能化、便民化的灵活选餐方式。 四、关于阳光招标的建议。凡是选择中央厨房或者委托经营的学校,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均要求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规定》,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并依法依规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