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实施家庭教育服务中心的建议》(第0435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09-02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 瑞  华

建议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覆盖全市区域的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二、强化督导督学,构建市、区(县)、学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主要办复情况: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构建覆盖全市区域的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成立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建议。设立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需由政府组织协调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还未出台。目前,市教育局正在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做相关准备。

二、关于“强化督导督学,构建市、区(县)、学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议。市教育局已将试点成立区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将在沈河区试点建设家庭教育区级中心、街道分中心、社区(学校)服务站点的指导服务体系,进行探索实践,并将逐步完成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三、关于“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议。市教育局将极力推进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成立,并将在管理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创新探索,凝聚各方力量,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支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