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完善课外培训机构服务保障机制的建议》(第0173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9-06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 王  崴

建议的主要内容:一、市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增加课外培训机构申请的门槛限制。二、加强培训机构的资金管控加强培训机构的资金管控,保证培训机构的资金链不断裂。三、加强培训机构收取学费规范性和管控力度加强培训机构收取费用的规范性和管控力度。

主要办复情况:

一、关于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2019年,我市制定了《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同时还制定了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办事指南。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不再审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机构,明确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2022年我市文旅、体育部门已经制定并公布了设置标准,科技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正在制定中。校外培训机构的“申请门槛”将更科学、更规范,更好地服务学生,满足社会需要。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监管。2022年,为避免因校外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给家长造成经济损失,因“退费难”给家长带来困扰,沈阳市教育局与银联商务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合作建设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去年7月15日,“沈阳教培”平台正式开通,对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学费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管。同时,采用“一课一销”的管理模式,让已销课的资金尽快拨付给培训机构,保证培训机构正常的办学经费。学生家长均需通过“沈阳教培”统一缴费通道缴费,以保证预付费安全,家长还可以完成选课、购课、销课、点评等操作。截至目前,沈阳教培平台监管资金4300余万元,累计监管资金5500余万元。

三、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一是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政策,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二是控制收费额度和跨度,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过5000元。三是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四是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除在监管平台公开外,还必须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