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新民师范老校址未来规划的建议》(第0058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8-15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 赵  红

建议的主要内容:1.沈阳、新民两级政府应与沈阳大学师范学院共同协商并积极争取,将该校的一两个专业转到新民,同时向省市主管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继续启用新民师范。2.禁止将该校址做商业用地。

主要办复情况:

接到建议后,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会同沈阳大学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经与您多次沟通了解后,教育局与沈阳大学非常赞同您的观点。沈阳大学会保留新民师范老校区,不会进行商业改造。同时为了加强保护和利用,提出以下两个解决方案:

方案一:将一两个专业所在学院搬迁至新民师范学院办学。沈阳大学已经于2022年10月向市里申请了有关国家专项贷款,计划对新民师范学院进行比较彻底的维修改造,待改造完成后将某个学院搬迁至该校区办学。

方案二:考虑将老校区出租给有意办学的单位。沈阳大学已与有意向租用校区的单位进行了洽谈,详细了解承租单位的性质、校区用途、资金投入等情况,确保在不改变老校区原貌的情况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