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医配备和管理的建议》(第0014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8-15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 刘  刚

建议的主要内容:1.加大培训考核力度。2.创新工作方式。3.重视人才培养。

主要办复情况:

一、关于“加大培训考核力度”的建议。在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下,做好学校卫生工作,人是关键。市教育局先后于1998年、2004年、2010年、2013年、2014年、2018年举办了六期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其中2010及2014年均为全员培训,实现了持证上岗全覆盖。今年拟在沈阳大学再次开展全员培训,强化业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学校卫生工作短板,实现持证上岗100%。同时,每年与市卫生健康部门联合组织至少2次的专业培训,并要求各区县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开展校医全覆盖专业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保证适应学校卫生工作的需求。

二、关于“创新工作方式”的建议。稳定的队伍是学校卫生工作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我们一直把学校卫生保健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目前,我市共有校医899人。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又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向学校派驻43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校医,做到了“一校区一校医”,有效保障了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积极与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沟通共同推进。以今年3月对全市中小学校医配备情况调研结果为依据,上报有关部门多方推动学校校医缺口问题。

三、关于“重视人才培养”的建议。在局里高度重视下,建立了完善的学校卫生保健组织管理机构,形成了科学的专业指导体系。一是在行政管理上,市、区设有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室,学校有校长及主管人员负责。在专业指导体系上,每个区县(市)都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县两级教研部门都有专门的教研机构或教研人员。农村中心校以上的学校都有保健室,设有专兼职的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二是服务指导上,通过社会招聘等方式,指导区县组织好学校提出需求,加大校医配备力度,聘用具备专业能力和水平的人员,并要求各学校根据本单位教师晋级、评优等实际情况,向优秀校医倾斜。市人社局畅通校医职称评定通道,组织参加相应的考试和评审,会同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做好职称晋升工作,并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完善校医职称晋升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