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社会工程主体的建议》(第0752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6-22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张  翼

建议主要内容:1.加强协调各类社会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实践体验。2.建立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3.对家长进行育人理念及具体做法的指导。

主要办复情况:一、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研学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建议。市教育局积极探索开发幸福教育亲子学堂项目,搭建以家庭情景表演、小小宣讲员、家长学堂、中华益智传统文化等多学科融会贯通的课程体系,积极丰富社区教育内涵、拓宽社区教育触角。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在项目设计和运行上进行创新探索,凝聚社会教育资源,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支持网络。

二、关于“建立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的建议。市教育局已将试点成立区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将在沈河区试点建设家庭教育区级中心、街道分中心、社区(学校)服务站点的指导服务体系,进行探索实践,并将逐步完成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广大家长提供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

三、关于“对家长进行育人理念及具体做法的指导”的建议。民政局出台《沈阳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实施细则》,对失去家庭监护能力、监护能力不足、监护不当家庭进行干预,逐一确定监护人,确保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和监护困境未成年人处于有效监护状态,农村留守儿童书面照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通过定期走访,宣传儿童福利政策,指导督促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开展心理慰藉、家庭亲子教育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实施10期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服务儿童能力水平。目前,我市已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81人,社区(村)儿童主任2609人。2023年以来,发动社会力量为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亲情关爱、安全教育、假期托管等系列关爱服务活动886场次,服务儿童1.16万人次。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做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培训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