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促进我市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提升教学质量的建议》(第0349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6-16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姜  成

建议主要内容: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严把入口关、培训培养、补贴待遇、师资条件评估等方面。2.完善教育教学设施,更新硬件设备。3.强化教学管理,完善家校合作。4.推进课程改革创新。5.加强与公办学校的交流,优质资源共享。

主要办复情况:一、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严把入口关、培训培养、补贴待遇、师资条件评估等方面的建议。我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确保民办学校教师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实现同等对待、同等管理。要求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或者教学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所有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均需获得国家认证的教师资格,且每年要完成相应学时的培训任务。对民办学校干部教师和公办学校干部教师统一进行政治业务培训,认定任职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评先评优。要求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师建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已实现100%全覆盖。教师待遇情况、师资条件评估等均纳入对民办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对其办学许可证年检等产生连带影响。

二、关于完善教育教学设施,更新硬件设备的建议。民办学校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政府依法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落实民办学校中义务教育生均经费补贴和普通高中相关经费补贴,每年拨付财政经费总计达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支持和鼓励社会捐资办学,举办者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校园环境和设备设施,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民办中小学校舍总占地面积超过197.5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0.87亿元。

三、关于强化教学管理,完善家校合作的建议。与公办学校一样,家访、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等也是我市民办学校家校合作的常用形式。除此之外,要求民办学校定期开展家长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并以网络为载体,不断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进一步加深家校之间对于学生教育问题的交流与合作。广大民办学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专门从各班家长中选代表成立家委会,参与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下,民办学校每年定期邀请部分家长到学校参观软硬件建设情况、学生的上课情况和课间活动情况,邀请家长参加学校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美食节活动、学生才艺展示活动、成人礼活动等,广泛听取家长意见、消除部分家长对学校的误解,例如,沈阳市垚为学校每年5月份开展的“母亲节请母亲进校园”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十三年,成为该校的家校合作育人品牌活动之一,加强了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全方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关于推进课程改革创新的建议。自2018年落实新高考改革,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来,我市深入推进民办中小学课程改革,课改典型示范成为民办学校之间交流学习的重要载体,在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内涵建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垚为学校、雨田中学、翔宇中学、绿岛学校、立人学校等先后承办过课改交流示范活动。《中国教师报》先后对相关民办学校的课程改革和高效课堂进行报道。鼓励相关学校从科技、体育、艺术等各方面打造办学特色,以广全学校、垚为学校、志成中学、翔宇中学等为代表的民办学校已逐渐形成辽沈地区社会普遍认可的办学特色和质量,日益发挥着行业引领作用,确定了我市民办学校梯队发展、品牌办学的格局。越来越多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办学方式,并从中受益。

五、关于加强与公办学校的交流,优质资源共享的建议。我市在优化民办教育发展方面始终做到公办民办一视同仁。市教育局在开展普通高中“四校一社”项目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中,将民办学校纳入评估范围;在城区省示范高中帮扶县域中学的工作中,同时安排民办高中作为帮扶和被帮扶学校,加强与公办学校的互动交流。现有的26所民办普通高中里,已有12所获评沈阳市标准化高中,10所获评沈阳市优质化高中,6所通过了辽宁省教育厅验收、晋升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确定了民办学校梯队发展、品牌办学的格局,为下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市28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均有所在区县教育局和公办学校派遣的“挂牌责任督学”,专门指导其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其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