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大力加强幼儿教育服务的建议》(第0271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5-17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王军海

建议主要内容:1.加强科学管理、全面建章立制;2.提升幼儿园一日生活质量;3.注重师资培训和保育教育水平;4.加强社会监管力度、构建家园共育长效机制。

主要办复情况:一、加强科学管理、全面建章立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纳入政府为百姓办实事项目中,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出台配套文件、实施细则,建立工作机制。出台《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9﹞20号)、《沈阳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沈教发〔2022〕22号)等文件;二是积极推进普惠发展。2022年投入市级奖补资金约1.2亿,2023年投入市级奖补资金约1.08亿用于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三是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针对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等工作,通过线上调度、实地督查等方式,实行月报表、季通报制,确保任务落图落表,责任落细落实。2022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约3296万元,2023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约4993万元用于补充设施设备。

二、努力提升幼儿园一日生活质量

为增强我市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提高幼儿园保教活动质量,依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发展实际,根据幼儿身心发展需求及特点,市教育局印发《沈阳市幼儿园一日生活保教工作流程》(沈教办函〔2021〕179号),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升幼儿园的保教水平,帮助幼儿教师深入理解、掌握和实施一日生活保教工作,增强幼儿园一日生活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注重师资培训和保育教育水平

2023年,市教育局积极协调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沈阳师范大学和沈阳大学做好培训方案,设计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组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沈阳市幼儿园园长高端培训、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能力提升培训、学前教育评估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参加辽宁省学前教育高级研修班、辽宁省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指标解读专项培训,辽宁省幼儿园园长、教师专项训以及教师入职上岗等培训,共计培训831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学前教师整体素质,拓展了经验,开阔了视野,提升了我市学前教育保育教育水平。

四、加强社会监管力度、构建家园共育长效机制

学前教育是所有家长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社会的热点、敏感话题,我们要求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指导幼儿园本着开放办园思想,通过面向家长开放园所、举办家长课堂、推送带量食谱、监督办园行为等方式,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促进学前教育朝着良好的方向不断发展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