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中小学生改善食堂伙食并增加早餐的建议》(第0419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3-10    】【打印本页】 【关闭

王军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改善食堂伙食并增加早餐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学校食堂建设,没有条件自建食堂的外包公司一定要对他们有所监督,设立家长监督群,并让家长有不定时配餐的权利的建议。目前,我市部分学校食堂为自营,并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但也确有一部分学校因不具备条件而选择了委托经营方式。对此类学校,我们要求其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建立引入和退出机制。每年的春秋两季开学初,对为学校配餐公司进行检查是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督导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场监管局有权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同时,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已经全部建立了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保证了学校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让家长参与食堂卫生安全、饭菜价格质量等方面监督和检查,目前已经有部分学校尝试开展了家长陪餐工作。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强这方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让更多的家长参与到学校食堂管理中,共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二、关于取消晨读延时上课的意见。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引导学生延后到校时间。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要提前开门,安排学生在教室进行自习。中小学在确保不取消阳光体育大课间和不压缩学生午休时间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天上午安排4节课,下午安排3节课,保证总体课时量的合理安排,确保全面完成教学任务。涉农地区小学,在确保上课时间不早于8:20的前提下,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学生到校时间和作息时间,做到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在4月底前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作业的统筹管理,指导学生利用好自习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三、关于有食堂的学校有序开展早餐在校吃,没有食堂的学校联合有资质及卫生合格的企业进行配送或自带便当的建议。目前我市部分有条件的学校,结合家长和家委会根据提出建议,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已经开始为学生提供早晚餐。如果学校能够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前提下满足孩子和家长的需求,可以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做出安排,并与家长和家委会共同商定相关事宜,把好事办好。

四、关于定时公布食品进货来源信息、每日菜谱及照片,定期最食堂做满意度调查的建议。目前,大部分学校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多种渠道向家长发布学生食谱、照片等信息,得到家长的认可。从去年开始,将学校食谱公开工作也作为考核食堂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加大了学校食谱公开工作力度。同时,我们也从全市层面指导和督促区、县(市)教育部门开展了食堂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果显示全市学校食堂满意度在90%以上,并针对家长提出的关于少吃鸡肉、少吃油炸类食品等建议要求区县和学校加以改进。今后,我们将丰富和创新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方式方法,收集学生和家长对食堂工作的真实建议,及时跟进解决,从而提升我市校园食堂总体满意度。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