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建议 》(第0150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04-06    】【打印本页】 【关闭

赵亚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意见,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1.形成教育合力。2.强化家校联合,引导家庭心理健康教育。3.倡导社会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士进社区做公益服务。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与我市全面推进“幸福教育”的目标是高度契合的。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清单,我们向代表重点汇报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形成教育合力”的建议。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沈阳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系统、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2022年,我局印发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制度和心理健康跟踪回访制度》。指导学校建立由书记校长负责,主管校长牵头、班主任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师具体指导,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关注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团队,全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干预、跟踪、回访工作。畅通学生心理不良倾向筛查渠道。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全体学生的心理不良倾向筛查,建立重点关注人群档案,及时结合筛查结果开展分类分级干预。二是我局认真执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在地方课程《人与自我》和校本课程中,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每周安排0.5课时,分学段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传授。目前,全市中小学里既有教材保证学习内容,又安排课时保证学生能够学到相关方面的知识。三是我局今年年初下发了通知,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及师资配备情况纳入“幸福教育”考核体系,并将学生心理干预纳入对区县月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区县指导学校开足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委托沈阳师范大学对710余名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分批分学段专业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和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的能力。五是市、区分别设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加强教研力量配备,引导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规范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科研和交流工作。六是坚持在班主任培训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让班主任更多地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尤其是心态的变化,提升班主任处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关于“重视家庭教育”的建议。一是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公益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开办了家长学校,通过各级家长学校授课、公益讲座、主题活动等多种途径倡导智慧家教新理念,每年组织全市范围的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活动。二是从2021年寒假开始在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开设沈阳市中小学“云园”教育活动专栏,设立齐家亲子和家教讲坛板块,研制专题微课、讲座视频等,引导家长履行家教法律职责,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孩子假期学习和生活,避免学习负担过重,预防沉迷网络,营造良好家风,不断提高家教质量与水平。三是通过组织开展家庭亲子社团、家教宣传日、书写家庭教育日记、好家长评选和“学校放假社区开学”社会实践等品牌活动,倡导传承优良家教家风,鼓励家长认真学习家教知识,做好孩子人生榜样。

三、关于“倡导社会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士进社区做公益服务”的建议。一是我局积极探索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尝试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具有资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学校结合班队会、广播、升旗仪式、聘请知名的心理专家、教授定期进行报告或讲座等多种活动形式开展心理教育。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市卫健委每年组织市区两级精神疾病防治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利用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大学生心理保健日等卫生宣传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并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大中小学校园等场所,针对青少年儿童心理问题、失眠问题等精神心理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义诊咨询,为青少年儿童群体答疑解惑,提升防病意识和能力,减少心理危机事件发生。三是校园内通过设立心灵信箱等方式,引导学生针对自身心理问题主动寻求帮助,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的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同伴教育,增强同伴支持。四是进一步发挥全市中小学已设立的心理健康咨询室的作用,有效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咨询活动,每个工作周内,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打造合格的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及心理咨询师队伍,积极获取心理健康专业技术支持,为孩子们创造科学合理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