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我市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 建议(第0304号)的答复
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不能仅靠教育制度建设,更需要一个大的文化环境”的建议 沈阳职业教育发展始终处于全省前列,先后获批国家双元培育试点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2020年获得省政府激励表扬职业教育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在宣传和氛围营造方面。职业教育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办好职业教育,需要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同样需要一个更好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为更好促进全社会了解重视职业教育,国务院从2015年开始,设立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在每年5月的第二周进行集中宣传展示。8年来,各级政府和各职业院校通过举办技能大赛、组织劳模进校园、技能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和发展成果。其中,我们宣传的重点之一,就是职业教育学生多渠道升学政策。从2016年起,我省全面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提供多样化的入学方式。到2017年,辽宁省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同学达到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共有如下四种方式升学: 1.高职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2021年,辽宁省共有44所高等职业院校组织开展单独招生,8所高等职业院校组织开展注册入学试点招生。2.专科贯通培养方式,这种升学方式是指初中毕业参加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初中直升高职高专,前3年在中职学校就读,后2年在对口的高职高专就读,毕业颁发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在这种方式下,同学可直升高职高专,不再参加高考。3.大赛获奖选手免试就读专科职业院校,免试主要是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获得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单独招生考试时申请免试入学。4.参加普通高考,主要是艺术类专业学生大多参加普通高考。 通过以上方式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占每年毕业生的35%左右。 (二)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方面。我市出台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2021年市委修订人才新政24条(《沈阳市关于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召开了全市职业教育大会,并印发《沈阳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沈阳市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支持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了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的获得感。 1.直接授予技能大赛成绩优异者各项荣誉。我市自2015年举办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获得一定奖项的教师和学生直接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技术能手、技师、高级工等荣誉称号,学生可以直接授予高级工、沈阳市五好学生、沈阳市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教师招聘突出实践性强的特征。市直属学校自2019年开始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专业课教师,突出实践导向,实际操作能力成绩占到60%,三年来累计招聘专业课教师101名;全市“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2%,比2020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近三年招聘专技教师71人,引进高层次人才25人,博士12人,优化了教师结构。 3.人社部门每年开展“盛京大工匠”等评选活动。“十三五”期间,我市每年都开展“盛京大工匠”、“优秀技术能手”等评选活动,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截止到2020年,沈阳市已经评选出100名盛京大工匠。同时每年还评选金牌工匠60名,优秀工匠200名。这些工匠和技术能手已经成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职业院校学生未来职业生涯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公安部门取消人才落实限制。2020年,市公安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补充意见的实施细则 》(沈公〔2020〕17号)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籍学生可以在沈阳落户,这一政策实现了广大职业院校学生与其他学历在落户方面的平等待遇,成为外地落户沈阳的又一个利好政策。据公安部门统计,两年来已经有1169名技术人才在沈阳落户。 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职业教育大有所为、前途广阔。同年,两办印发《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得到最有力的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围绕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用好省级贯通培养试点机会。从2021年开始,辽宁省教育厅已经安排了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与高水平职业院校进行专升本联合培养试点,比如,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本科人才,与辽宁工业大学联合培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人才,成为贯通培养的新形式。同时,省里将陆续开展3+3、3+2+2等专本科贯通培养试点工作。这将为职业学校学生接受本科教育开辟新途径,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办学吸引力。 二是开展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试点,推进职普融通,完善现代职教体系,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更早更好地体验和认知职业教育,奠定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良好基础,逐步改变目前职普割裂的状况,为职业教育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三是开展“沈阳小工匠”等评选活动。借鉴“盛京大工匠”等评选活动,联合共青团、人社等部门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过程中,同步开展“沈阳小工匠”或“青少年工匠”等评选活动,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增强自豪感和认同度。 二、关于“持续加大投入”的建议 沈阳市目前已经建立起良好的经费保障制度。主要有如下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确保每年30%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一般每年约在3.5亿左右,主要用于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训基地建设以及重点项目。 二是生均经费得到落实。高职生均经费不低于1.2万元、中职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2000元标准已经得到落实。2018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三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沈财教〔2018〕300号),明确各地区独立设置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2000元。市直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3100元,超过普通高中标准。 三是落实国家中职奖助学金政策。全市中职学生每年有4万余名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金额度近亿元。这些学生有85%都会留在沈阳本地就业,成为产业大军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市教育局统筹全市职教发展,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市标准化、数字校园和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培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双优”等项目,支持市域内的市行办、技工学校、职教中心等职教多元发展,项目资金总额在5亿元。持续推进办学条件达标,市属独立公办学校达到办学标准,在校生26379人,校均在校生2638人,办学效益比较好。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位于全省前列,2021年有四个全省第一:中职获国家大赛奖牌12块,位居全省第一;两所中职学校成为我省唯一获得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省“双优”项目立项数量和奖补资金双第一;教学成果奖2020年获全省唯一一个特等奖,获8个一等奖,占总数27.6%,2022年申报数量全省第一。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按照“扶优、扶强、扶特”原则,重点支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等,推进沈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2年主要工作是与相关部门研究推进落实中职全部免除学费政策。2021年我市印发《沈阳市职业教育重点改革任务(2021-2023年)》(沈委教领发〔2021〕12号),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除学费、试点支持职业院校实行1+X证书制度、给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以奖励”等政策。如果全部免除学费,将会有1万名左右就读中职的城市户籍学生受益,也就会吸引更多的城市户籍学生就读中职。同时也就可能会促使更多的农村户籍学生在沈阳落户,产生一定的蝴蝶效应,也就成为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乃至增强沈阳吸引外来人口的重要政策举措。 未来五年,我们的目标是逐步提高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探索实行分类支持,对不同专业、不同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差异化拨款,促进经费制度更加合理和精准支持。 目前,普通高中的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是2000元,与中职标准一致。按照省里政策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高标准,并探索分类支持的差异化拨款制度。在这方面,我们将开展两项工作,一是争取财政支持,在现有生均公用经费2000元基础上,提高到3000元标准,同时借鉴山东等地做法,探索按照专业类别不同,实行差异化拨款制度。二是制定特殊政策,支持新兴急需紧缺专业发展。拟借鉴前些年省政府支持辽西北地区扶贫经验(给每生每年5000元补贴),可以对就读中职焊接、涉农、养老、护理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学生额外增加补贴,吸引更多生源。 三、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指导工作”的建议 目前,我市职业院校就业状况良好,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就业率高,中职达到95%左右,高职达到90%以上;二是到国企和大型企业就业的比例较低,到外资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比例提高较快;三是在沈就业比例较高,中职是85%左右,高职大约是65%。主要得益于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了沈阳产教融合促进联盟,85所学校和374家企业成为联盟成员。聚焦需求培养人才,以中高职19个职教集团为纽带,涵盖宝马、海尔、贝卡尔特、德科斯米尔、钓鱼台国宾馆、香格里拉等企业近1000家;开设订单班105个,学生数11606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4%。2020年疫情背景下,1300名学生优先支持海尔、贝卡尔特、宝马等公司复工复产,宝马、海尔和贝卡尔特公司发来感谢信。良好的产教融合制度,为学生就业提供了较好的保障条件。 二是出台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先后印发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专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2017年市委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大学生留沈倍增工程”,给予各类人才房租补贴标准,首次购房补贴,将人才落户与就业脱钩;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校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载体,给予20-1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是开展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开设就业指导课。中职学校每年4-6月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人社系统每年五月份起,集中开展全市“送岗位、送政策、送项目、送技能、送信息”的“五送”进校园系列活动,实现人社系统进驻沈高校服务全覆盖。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办全国跨区域巡回招聘“沈阳站”活动。参加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的网络招聘、巡回招聘、现场招聘及精准就业服务等活动。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源库,收集高校毕业生创业需求,并开展针对性的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政策咨询等创业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在保持现有就业优势前提下,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实现高质量就业方面开展工作。主要工作有两项: 一是发挥产教融合促进联盟作用。完善联盟工作机制,发挥“政府部门搭台、培养院校唱戏”的平台功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联盟,形成供需对接的新机制,使教育链和产业链充分对接,深度融合,改变院校目前供给侧办学模式,逐步向需求导向的办学模式转变。通过联盟机制,让更多企业了解掌握院校资源,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孤岛效应”,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积极性,降低制度性教育成本。 二是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政策。与人社、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广泛宣传现有政策,积极支持相关院校落实市人大建议,向人社部门申请,将2022年新审批专业纳入《沈阳市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1〕33号)支持范围,给予50-10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重点向养老、护理、家政、托幼等新兴急需专业倾斜。协助人社和民政部门做好专业资格确认工作(省政府2018年88号文件规定,对于职业院校护理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3年内入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本科6万元、大专5万元、中职4万元年的补贴)。动员和引导更多的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康复等专业的毕业生到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同时,积极建议对现行政策的条件进行调整,使政策更好发挥作用,扩大覆盖面,让更多从业者得到实惠。 四、关于“建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监测预报制度”的建议 沈阳职业教育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对接沈阳产业升级发展需求,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始终保持与产业升级发展相一致,形成并逐步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主要是以《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引导,做好新专业审批工作。 自2018年开始,市人社局每两年发布一次《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目录》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等三个板块,对汽车制造、航空航天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卫生、云计算与大数据、人工智能、5G基础设施等18个产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状况进行发布。市教育局结合该《目录》,每年审批中职增设的新专业。近几年,撤销83个专业,增设91个新专业,其中,无人机、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物联网等紧缺急需专业占比达到38.7%。目前全市中职开设有16个大类专业、103个专业、575个专业点,基本覆盖“装备制造、汽车维修、医药卫生、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等五大类专业群,在校生人数35037万人,占在校生人数的42.79%,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匹配度显著提高。80%在校生就读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主导专业,基本覆盖我市振兴发展的支柱产业,服务于沈阳的重点产业链建设。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获批工业互联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能机电技术等9个新专业,撤销市场营销、现代文秘等5个专业;中职新增15个专业,其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宠物养护、风力发电等新兴急需专业占2/3。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匹配度逐步提高。 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开展全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状况大调研,调研对象包括职业院校、各类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目的就是更好的摸清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找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不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问题所在,研究建立教育连和产业链相衔接的机制措施,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行业指导机制,落实《沈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组建沈阳市职业教育咨询指导委员会、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完善沈阳产教融合促进联盟和沈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吸纳相关行业组织和协会成员参与职业教育,发挥行业、协会在专业、资源、人才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四方联动的职业教育新格局,进而整体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