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大力度遏止在职教师课外教学收取高额补课费用的 建议​》(第0120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4-14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大力度遏止在职教师课外教学收取高额补课费用的

建议》(第0120号)的答复

贾荣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遏止在职教师课外教学收取高额补课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教育局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态度是鲜明坚决的。2020年,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保持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一是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列入“区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从政府层面加强督促落实。二是坚持在寒暑假期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每个假期之前都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下发专门通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2020年寒暑假期间,市、区共组成310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累计出动3220人次对学校、培训机构以及群众举报地点进行不间断排查。三是制定了《关于防控新冠肺炎期间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通知》,将处理上限升级,并将查处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四是认真对待每条举报线索,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市民投诉,交办、督办有偿补课线索130余条,完成上级督办、转办信件52件,累计查实在职教师有偿补课13起,处理在职教师22人。“127中学金老师”事件发生后,市教育局与铁西区政府迅速行动,以最快速度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有效震慑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

为进一步建设长效机制,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教育局对属地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负总责,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主体责任,校长和学校领导对治理和查处工作负具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校长进行诫勉直至处分。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市民诉求办理首问负责制,确保举报投诉电话工作时间随时有人值守。落实限期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实行民意诉求办理通报制度,定期向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查处违规补课工作情况。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组织制定《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处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等工作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诉求结案后,主动征求诉求人意见,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四是专项治理和日常治理相结合。坚持开展寒暑假期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平时定期组织抽查和检查,认真调查处理每一条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督促责任单位将查实的问题按照要求处理到位。

五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精神,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坚决吊销办学许可。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阵地,继续加强对违规补课危害的宣传,疏导家长焦虑情绪,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查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市教育局将继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确保查处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