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华代表: 您关于幼小衔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学前儿童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一些办学机构存在着教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危害着幼儿身心健康,干扰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沈阳市教育局积极研究采取多种措施,注重引导,强化治理,努力为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受教育环境。 一、主要做法 1.强化综合治理。针对防止小学化,出台了《沈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的意见》《沈阳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两部文件,对幼儿园、小学初始年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规范,严格禁止出现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对幼儿园提出“八不准”,对小学提出“三个”严禁,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提出四个“不得”。提出了“高度重视、对标治理、分步实施、加强督导、务求实效”等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制定了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扎实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除了每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科学保教宣传以外,还注重日常对家庭、社区的宣传教育,逐渐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通过宣传栏、家长讲座、家园互动群、主题活动等方式,辐射到每个社区、每个家庭,宣传幼儿园教育理念、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引领家长理解树立正确的育儿理念,认识“小学化”的危害,同时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3.强化监管力度。每年将幼儿园纠正“小学化”现象与年检、评估定级、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挂钩,作为幼儿园日常检查、动态监管的重要指标。开展了为期四个阶段的专项治理行动,幼儿园、小学、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制定自查清单对照整改,开展自查、整改、区县检查、市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4.抓好幼小衔接。开展了“参观小学”“我是小学生”等系列主题集中教育活动。幼儿园还从注重做好大班儿童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等方面与升入小学的科学衔接准备。同时,在坚持“零起点”教学原则下,全市各小学校积极为新入学的儿童创造适应小学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派小学教师为幼儿园家长开展专题讨论、与幼儿园教师开展教学交流活动,用游戏的方式过渡开展课堂教学,使孩子们能逐步适应课堂教学的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 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综合监管。继续将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小学非“零起点”教学、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违规开设学前班等问题作为日常检查、年审及视导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抽查、接受电话举报等方式,强化对幼儿园、小学、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督,规范各类机构的办学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区县、办学机构按规定进行通报等处理。 二是继续广泛开展宣传。强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广泛传播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实现家园共育,重点向家长宣传如何做好幼小衔接的相关准备,并广泛征求家长的意见,引导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自觉抵制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和活动。 三是继续规范办学行为。严格审批登记,严把入口关,对开办3-6岁幼儿学前班不予审批。同时,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评估和信用考评,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定期开展安全、招生广告、教育教学等专项检查,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有关要求,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黑白名单”制度,依法公示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法办学机构,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严肃查处,符合办学条件的督促补办办学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净化办学环境,规范民办培训市场。 四是继续抓好幼小双向衔接。建立校园联动制度,鼓励区内幼儿园与小学进行对接,通过幼儿园组织大班儿童体验小学、小学教师为幼儿园家长开展专题讲座、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开展教学交流活动等多种途径,开展一系列幼儿园和小学的双向衔接的主题活动,形成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共识。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学前教育处 承 办 人:都鹏立 联系电话:22714007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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