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警示教育和落实惩处措施的建议》(第0147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4-30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警示教育和落实惩处措施的建议》(第0147号)的答复

宋建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警示教育和落实惩处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师风、师德警示教育的建议

发展新时代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需要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我市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5部门联合出台了《沈阳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以问题为导向、以先进为楷模、以惩戒为辅助,大力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一方面,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发布师德师风警示案例,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法教师进行通报,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另一方面,充分挖掘、选树身边的师德先进典型,面向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广泛征集“身边好老师”典型师德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分享他们坚守初心、依法从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育故事,积极倡导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潜心教书,全心育人,塑造沈阳教育良好形象。

二、关于严格落实惩处措施的建议

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针对教师节、寒暑假等时间节点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侵害学生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违规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法教师,调离教师岗位、开除教师队伍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对在师德师风问题上不重视、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三、关于建立严格的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议

我们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建立师德监督机制,要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和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爱心人士和家长代表作为师德师风监督员,参与到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违规教师调查处理监督中来,帮助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宣传正面形象,抵制不良风气,杜绝违规现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