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建议》(第0728号)的答复
沈教建议〔2020〕63号
苏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意见,列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学校开展的家长学校、家长会、校园开放日、家长志愿者等工作很扎实,但学校教师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并未受过专业训练,也很难独立承担家庭教育的任务,应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市教育局非常赞同代表在建议中关于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建议,家庭教育指导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教育部门负责课程开发,确定阶段研究课题,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等;妇联、工会等部门也要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女职工、职工的家庭教育指导;宣传部门要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平台的建设,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和活动的开展。近年来,沈阳市中小学校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动员和调动社会力量组织公益性家长课堂等多种有效形式,促进家校互信共进,加强家校联系,提高了家校合作水平。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清单,我们向代表重点汇报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家长委员会100%覆盖,推动家长学校规范发展
制定印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沈教发〔2019〕68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9〕66号),在全市2099所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立由班级、年级、学校构成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制度,优先创建的中小学家长学校1821所,80%以上的学校都达到省级规范化家长学校的标准,建成市级示范学校102所,发挥了区域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家校联系活动
一是积极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成立全国首家区级家庭教育学校,形成了以区级—整体统筹、社区—融合普及、学校-重点安排,年级—计划推进,班级—具体实施的全方位、立体式区域家庭教育管理指导服务体系。二是拓宽家校联系渠道。印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百万家长进校园 全面开放办学”活动的通知》(沈教办函〔2019〕114号),学校的课堂、讲堂、场馆、食堂、德育活动等全面向家长开放,形成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三是开展家庭教育调研。深入到21所中小学校围绕家庭教育、家风家教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基层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实地督查指导学校家庭教育工作。
三、扎实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与指导
一是切实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全市家长学校共举办家庭教育讲座1800多场次,利用 “母亲课堂”、“女童课堂”等丰富载体,把家长们请进校园,为他们传授现代家庭教育新观念。二是抓好家庭家风教育,开展“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校园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学生个人”“学生和老师”“学生和家长”演讲方式,讲述“我的家教家风故事”,开展写家史传家训、家风家训诵读、绘画展示、“一封家书”主题征文等活动,利用网络平台,拓宽家校沟通渠道。三是加强社区家庭教育规划,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制定印发《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沈委办发〔2017〕70号),将家庭教育纳入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社区活动室“一室多用”特点,合理设置家长学校空间和区域。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