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依托学校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的建议》(第0080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6-11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依托学校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的建议》(第0080号)的答复

沈教建议〔2020〕55号

宋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学校开展家长学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意见,列出了问题清单,具体为:目前沈阳各社区都有家长学校,也相应开展了一些活动,但是工作的实效性有待提升。要依托学校开展好家长学校工作,使家长学校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非常赞同代表在建议中关于做好学校家长学校工作的建议,这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目标也是高度契合的。近年来,沈阳市中小学校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动员和调动社会力量组织公益性家长课堂等多种有效形式,促进家校互信共进,加强家校联系,提高了家校合作水平。结合委员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清单,我们向代表重点汇报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一、家长委员会100%覆盖,推动家长学校规范发展

沈阳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沈教发〔2019〕68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9〕66号),在全市2099所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立由班级、年级、学校构成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制度,优先创建的中小学家长学校1821所,80%以上的学校都达到省级规范化家长学校的标准,建成市级示范学校102所,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家校联系活动

一是积极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成立了全国首家区级家庭教育学校,形成了以区级—整体统筹、社区—融合普及、学校-重点安排,年级—计划推进,班级—具体实施的全方位、立体式区域家庭教育管理指导服务体系。二是拓宽家校联系渠道。印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百万家长进校园 全面开放办学”活动的通知》(沈教办函〔2019〕114号),学校课堂、讲堂、场馆、食堂、德育活动等全面向家长开放,形成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三是开展指导家庭教育调研。深入到21所中小学校围绕家庭教育、家风家教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基层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实地督查指导学校家庭教育工作。

三、扎实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与指导

一是切实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全市家长学校共举办家庭教育讲座1800多场次,并且利用 “母亲课堂”、“女童课堂”等丰富载体,把家长们请进校园,为他们传授现代家庭教育新观念。二是抓好家风教育,开展“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校园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学生个人”“学生和老师”“学生和家长”演讲方式,讲述“我的家教家风故事”,开展写家史传家训、家风家训诵读、绘画展示、“一封家书”主题征文等活动,利用网络平台,拓宽家校沟通渠道。三是加强社区家庭教育规划,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制定印发《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沈委办发〔2017〕70号),将家庭教育纳入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社区活动室“一室多用”特点,合理设置家长学校空间和区域。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