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建议》(第0556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4-24    】【打印本页】 【关闭


马千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通过您的建议了解到您对我市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面对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广泛普及,多媒体技术发展和微信功能日益强大,网络人气投票作为开展各类评选活动的手段,也波及到了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及教师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参与投票,刷票、拉票等行为也应运而生,一定程度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为规范中小学网络投票行为,加强对学校网络投票监督管理,我市一是专门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向广大学校、家长发放《沈阳市中小学校园网络投票情况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情况,查摆问题,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二是沈阳市教育局每年出台《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我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校园良好成长成才环境。此外,我市高度重视校园网络安全文化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国家网络安全周“校园日”活动,通过开设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举办网络知识竞赛、组织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印发《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加深学生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学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我市虽然在规范中小学网络投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您的建议,统筹部署,压实责任,加强监管。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络投票行为的规范管理。一是教育引导、强化监管。各学校要加强对老师、家长及学生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对不真实、不公平的网络投票活动要坚决予以抵制。二是统计排查、掌握底数。督促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网络投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掌握网络投票的举办原因、参与(影响)范围、信息填报等情况。三是明确原则、规范内容。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校内社团和班级自行举办的活动,应只限于本校内一生一票进行网络投票。涉凡涉及到中小学生微信、QQ等网络投票评选活动,须经各区、县(市)教育局批准。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基础教育一处

承 办 人:安

联系电话:22718082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