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开展学前小学化教育专项整治的 建议》(第0216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4-27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开展学前小学化教育专项整治的

建议》(第0216号)的答复

刘玉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开展学前小学化教育专项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学科知识培训是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近年来,家长们受到“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等焦虑情绪的影响,催生出“超前、超标、超纲”等错误教育行为,影响了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影响了小学的正常教育教学,增加了家长负担,更影响了儿童的健康成长。为此,市教育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对违规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近期,市教育局对违规开展培训业务的机构进行了排查,收集违规线索300余条,并立即向各区县(市)教育局进行了交办。目前,各区县(市)教育局正在对面向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发现违规行为的进行约谈,采取限期整改,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吊销办学许可。下一步,对有照无证办学的,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律关停或取缔。

二是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明确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坚决查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2020年,《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中,明确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前超纲教学。市教育局将通过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各区县(市)和各小学严格落实上述规定,对非“零起点”教学的学校进行严肃批评,并取消校长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在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主流媒体上持续开展幼儿教育专题宣传,推送幼儿家庭教育视频、案例等内容。在“六一”儿童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通过名师公益讲座等形式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营造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开展了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在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方面,公办与民办幼儿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2021年,我市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畅通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聘用教师职称评聘通道,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