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的建议》(第0613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6-11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的建议》(第0613号)的答复

沈教建议〔202071

殷雅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社会和学校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课业负担重,休息和锻炼事件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体育设施和条件不足,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难以保证。近年来,沈阳市教育局高度关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状况,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应该说取得了很多的成效。但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体质与健康情况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学生的肥胖率和不良视力率仍然较高,体质不达标的学生人数众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首先是意识问题。部分学校和家长对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够,没能把体育锻炼放到国家战略和育人战略的位置,片面追求应试教育,挤占体育锻炼时间。其次是保障问题。学校体育在教育整体布局和分配中没能跟进到位,在体育工作投入、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体育设施器材配备、控制意外事故风险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体育教师配备不足,给学校体育的发展带来了困难。

此外,学习、生活和饮食习惯的不科学,也是造成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堪忧的重要原因。因此,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监督考评

逐步完善对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和学生体质健康情况抽测和公告的制度,并按照教育部“三个办法”的相关要求加以深入落实。将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教育现代化建设、各类教育督导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项视导、标准化高中验收、学生进出口评价的重要指标。

二、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保障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改造学校场地设施,为学校添置体育教学设备和器材,逐步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体育教师各项待遇,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我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表彰方面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在教师招聘过程中采取措施,向体育学科倾斜,要求体育教师招聘计划必须达到一定比例。

三、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从强化学校体育管理入手,促进“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得到有效保证。加强对学校体育课开课情况的专项督导,从而督促各区(县)和学校抓好常规工作,切实保证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另外,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以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健身能力和健身习惯为目标改革中小学体育教学。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优势集体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形成“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的特色项目,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四、全面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公示制度

要求各级各类各学校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公示制度,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学校体育工作,公示的内容包括: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方案、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安排,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没有认真落实的学校及校长进行约谈,并在评先评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五、充分发挥中招体育考试的引领作用

近年来,我市中招体育考试总体平稳,对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和促进学生体质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着考试满分标准低、考试测试手段落后、满分与最低得分差距小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对中招体育考试进行改革,更加充分地发挥考试“指挥棒”作用,引导学生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升广大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六、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

我市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场地设施维护、活动过程管理、医疗、保险赔付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条例》和教育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

您提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积极采纳,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