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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建议》(第0892号)的答复 沈教建议〔2020〕67号
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城乡教育均衡的问题切中了目前教育的要害,您的建言献策也给我们未来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新的思路,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思考。事实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直以来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局的工作重点之一,更是市政府、省教育厅乃至教育部力推的政策,是广大家长普遍关心的话题。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2015年,我市率先全域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此后,进一步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为我市面临的新任务,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保障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8〕51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构建起“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完成县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2022年,全市不少于2/3的区县(市)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2025年,全市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2019年8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沈政办发〔2019〕23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城乡间、校际间差距显著缩小的目标。通过15个重点任务推进和三大措施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二、扎实推进工作 1.积极落实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市域内共享资源联动发展,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强力支持农村及涉农地区教育发展。在各区、县(市)政府牵头,市教育局配合下,我市实施了“4+100”城乡共同体建设项目,积极建设好和平与康平、沈河与法库、大东与新民、皇姑与辽中等4个城乡区域共同体。深化100对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建立起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支持优质学校在全市范围内牵头组建跨区域网联体学校、学校联盟等学校联动发展共同体。鼓励各区、县(市)以合作、委托等方式联合办学创新集团化办学及学区化管理的体制机制。 2.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资源。由各区、县(市)政府牵头,配合市教育局、大数据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进一步完善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 3.多措并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职称(职务)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教师培训的力度。重点加强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优先安排郊区县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市级学科教师培训向郊区县倾斜。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三、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因地制宜,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攻坚。 2.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34号),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并规范使用管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学校特别是“两类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3.进一步加强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将进一步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督导,并将重点任务纳入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同时以视导为抓手,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继续开展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指导各地区及时整改落实。 4.通过集团化办学、城乡结对共建等方式提高优质资源覆盖率。通过“紧密型、分散型、复合型”等多种模式共享、联动、创生,实现地区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增加优质资源的辐射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通过打造覆盖全学科的网上点播平台,实现学区、集团内学校名师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5.以新优质均衡(示范)校创建为抓手促进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沈阳市教育局正在研制《沈阳市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创建方案》。从落实国家“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出发,强化“五育并举”,以城乡结对创建等方式使城乡学校手拉手,结对共谋,打造新优质均衡(示范)校,着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教育质量差距。 以上是对“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建议(第0892号)”的答复,您的建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拓宽了思路,下一步我们将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不断缩小城乡差别和校际差距,努力开创沈阳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局面!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及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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