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提升公立幼儿园教师素质建议》(第0338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4-02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提升公立幼儿园教师素质建议(第0338号)的答复

李俊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立幼儿园教师素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管部门增加幼儿园教师编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中共沈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9﹞20号)《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教发﹝2019﹞86号)等文件,文件明确规定“要落实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事业单位性质的公办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原则上纳入编制内管理,其他教职工纳入合同制管理,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和“对于新接收的公办园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至少要保证园长和负责人事、财务工作的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文件的出台,为增加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2020年沈北新区对接收的部分公办幼儿园进行了编制核定,每园3个编制,为全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编制核定做出先行实践。

二、关于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的建议

一是我市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奖补政策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38号),调整了学前奖补政策,提高了补助资金标准,根据园所类型和执行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补助200元,提高到每生每月补助240-365元,还提高了市级财政负担的比例,明确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待遇、教师培训等。奖补资金的加大和使用方向的规范,为教师工资待遇得到落实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依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工作待遇,按照国家级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政策执行。定期核定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保障教师队伍稳定。

三、关于创新体制优化教师队伍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按照“退一进一”的政策,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大专院校专场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共计184名,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且为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幼儿园教师,不但为公办幼儿园解决了师资不足的燃眉之急,还改善了幼儿园教师的年龄、学历等结构,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深化培训促进教师成长的建议

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序列,市级培训主要开展了任职资格培训,全市幼儿园园长基本实现持证上岗,保育员基本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开展了城乡学前教育手拉手等扶持农村幼儿教师专业成长送教培训、开展了全市学前行政管理人员业务提升培训、开展了全市幼儿园园长普及民法典培训,有效地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十三五”期间用于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训经费1000万余元,我市现有专任教师约1.6万余人,受训率达到100%,广大园长、教师的专业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021年,我市将继续落实公办园编制核定有关政策,稳定教师队伍;将进一步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加大奖补资金监管力度,保证奖补资金正确使用方向;将继续通过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面向社会的途径招聘高学历层次的有编制的幼儿教师,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将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研制《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20条》,强化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幼儿教师法治培训、幼儿园规范管理培训和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办园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