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538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6-11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538号)的答复

沈教建议〔2020〕95号

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建议内容,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的建议涉及以下2个事项:一是现阶段家庭教育工作仍不能满足家庭教育的要求,需要从顶层设计家庭教育事业;二是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有效机制,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健康蓬勃发展。

一、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顶层设计

近年来,沈阳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沈教发〔2019〕68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9〕66号),全面强化家庭教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在全市2099所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立由班级、年级、学校构成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制度,优先创建的中小学家长学校1821所,80%以上的学校都达到省级规范化家长学校的标准,建成市级示范学校102所,发挥了区域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社区家庭教育规划,发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转发《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沈委办发〔2017〕70号),将家庭教育纳入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社区活动室“一室多用”特点,合理设置家长学校空间和区域。

二、关于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有效机制,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成立全国首家区级家庭教育学校,形成了以区级—整体统筹、社区—融合普及、学校-重点安排,年级—计划推进,班级—具体实施的全方位、立体式区域家庭教育管理指导服务体系。二是拓宽家校联系渠道。印发《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百万家长进校园 全面开放办学”活动的通知》(沈教办函〔2019〕114号),学校课堂、讲堂、场馆、食堂、德育活动等全面向家长开放,形成家校携手,共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开展“弘扬家教家风 树立家国情怀”校园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学生个人”“学生和老师”“学生和家长”演讲方式,讲述“我的家教家风故事”,开展写家史传家训、家风家训诵读、绘画展示、“一封家书”主题征文等活动,利用网络平台,拓宽家校沟通渠道。三是扎实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与指导。全市家长学校共举办家庭教育讲座1800多场次,充分利用 “母亲课堂”、“女童课堂”等丰富载体,把家长们请进校园,为他们传授现代家庭教育新观念。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