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强高校对艾滋病筛查及宣传教育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主要问题确实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建议非常有价值,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建议收到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梳理了提案涉及到的有关内容,先后到沈阳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医学院、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进行调研,了解学校防艾控艾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总结存在问题及制度短板,并对下一步做好青年学生防艾控艾工作进行了探讨。经过我们认真研究,现就加强我市高校对艾滋病筛查及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答复如下: 一、切实压实防控工作责任。高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学生健康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由校领导负责,学生管理、教务、总务、共青团组织、校医院等部门和各院(系)共同推进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要确定牵头处室或部门,成立学校学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将学生参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统筹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通过同伴教育、健康咨询等形式,传播预防艾滋病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控宣传教育。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要求,要求各高校切实落实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措施,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在入学教育中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确保学校每学年每个在校学生不少于1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讲座时间。中小学校依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在初中、高中阶段健康教育课中讲授关于艾滋病的相关教学内容。同时,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育、认知能力的性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加大艾滋病宣教工作力度,在学生经常出入的场所,设置固定的艾滋病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以“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可及性、可接受性和互动性等优势,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艾滋病预防干预新媒体教育平台。定期向学生推送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生殖健康知识、感染风险分析、艾滋病检测知识等信息,采用多种方式向青年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对感染艾滋病危险性和警示性的认识,引导学生有效预防艾滋病。 三、建立疫情定期通报机制。在健全高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高校防控工作指导,突出加强防艾控艾政策指导和工作服务,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有针对性的加强防艾控艾专业服务。建立高校与与辖区疾控部门之间联系,疾控部门每季度向高校通报辖区学校学生艾滋病疫情等相关信息,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控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四、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和行为干预服务工作。推动高校完善健康体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治疗。各高校要向学生提供咨询检测点的分布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学生主动寻求咨询检测服务。会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有男性同性性行为的学生开展行为干预工作,通过减低危害和同伴教育,降低感染艾滋病的风险,对发现感染艾滋病学生,及时提供告知、心理咨询服务,加强随访管理,防止艾滋病进一步传播。 五、动员社会力量,推广示范经验。大力推广沈阳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东北大学作为全国高校艾滋病防治试点成功经验。要求各高校充分借鉴沈阳大学防艾工作模式,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宣传和干预措施落实到位。积极组织学生申请《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高校防艾基金艾伯维专项基金项目》等高校防艾项目,培养更多的学生艾滋病防治志愿者,让更多的学生社团开展高校防艾工作,积极动员红十字会、预防医学会等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中。 六、严格开展督导考核。严格按照《沈阳市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督导考核标准》,建立定期对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制度,将学校的健康教育、防艾控艾工作质量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限期整改到位,对因工作疏忽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与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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