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调整沈阳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的建议》(第0097号) 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5-27    】【打印本页】 【关闭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调整沈阳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的建议》(第0097号)的答复

刘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沈阳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教师队伍的师资配备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我市自2008年以来,每年都开展教师招聘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招聘教师9700余名。通过教师招聘,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为提升全市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一、近年来我市教师招聘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教师招聘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三种招聘方式。一是到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院校,开展面向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重点师范院校招聘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高校校园招聘,现已累计招聘5200余名教师。二是通过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为四县市招聘特岗教师,现已累计招聘3000余名。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辽师、沈师、沈体、沈音、鲁美、沈大等省内院校校园招聘调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019年我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教师721人。2020年我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教师851人,其中沈阳师范大学和沈阳大学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206人,占比24.2%。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现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目前开展面向省内和市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直招工作还无法得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应届毕业生招聘力度。在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加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倾斜力度,我们将拿出招聘计划的40%左右面向应届毕业生,为沈阳师范大学和沈阳大学师范学院毕业生报考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沈阳从教。 

2.进一步完善招聘制度。积极协调人社、编制等部门,探索推动区、县(市)教师招聘工作自主权,将教师招聘的审批和实施权限下放给区县政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