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说,中小学生带手机进校园有影响学生学习、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等诸多弊端。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为落实教育部要求,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辽教发[2019]33号),指导各市进一步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规范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并将“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纳入其中。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辽宁省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已经拟订了《沈阳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初稿,待与相关部门会签后印发,文件中将明确提出严禁全市中小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之后,还拟将文件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县和学校的视导检查之中,确保落实到位。 此外,为促进中小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下健康成长,减轻家长和学生的课业负担,我局于3月18日下发了《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排查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行动的通知》(沈教办函﹝2019﹞16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有害app进校园行动。严查任何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或利用抄作业、搞题海、公布成绩排名等应试教育手段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APP,以及需要付费查看成绩、排名、讲解试卷等的APP。一经发现,立即做关停下架处理。目前,我正在对各区、县(市)所有中小学校所使用的APP进行进一步审议备案,坚决杜绝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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