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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学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营利性无证幼儿园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人口流动带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大幅度增加,我市城市人口密集地区、城乡接合部、农村人口分散区域等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地区的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或看护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未经审批的民办小型幼儿园数量快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源短缺地区儿童接受看护的问题,但因其达不到小规模幼儿园办园标准,不能予以审批,未能纳入常规管理范畴中,存在着安全隐患,无法保障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为此,我市政府高度重视无证幼儿园的整治问题,责成相关部门研究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师幼安全。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去年,市教育局会同市综治办联合印发了《沈阳市开展无证幼儿园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统一部署,明确整治工作任务,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将无证幼儿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组成沈阳市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加强无证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由各区、县(市)综治、教育、消防、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无证幼儿园的园舍、消防、食堂、安全保卫、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与检查,建立台账,摸清底数。 四是研究制定看护点管理办法。市教育、政法委、发改、市场监督、卫健、公安、消防、民政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办法,从设置条件、备案管理、职责分工、退出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将符合设立条件的无证幼儿园纳入备案管理序列,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园质量。 五是实施分类整治。通过“审批一批、备案一批、取缔一批”等综合举措,探索建立分类治理无证幼儿园的长效管理机制。审批一批基本达到幼儿园或小规模幼儿园设置条件的幼儿园,颁发办园许可证;将符合看护点设立标准的无证园纳入备案管理,对未达到备案条件的无证园限期整改;多部门联合执法,将整改不达标的无证幼儿园予以取缔。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组织实施《沈阳市开展无证幼儿园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出台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办法,通过审批一批、备案一批、取缔一批幼儿园,稳妥做好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将无证幼儿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切实保障学前儿童的安全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