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幼儿园奖补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年]39号),提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并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普惠性资源。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倾斜等方式,促进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3〕43号),明确了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的要求;2015年,市教育局出台了《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意见》(沈教发〔2015〕88号),提出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二)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是做好学前教育工作的前提。从2008年开始,通过新建、扩建、翻建、综合改造等方式,全市所有的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都得到了改善,建设项目占全市总数的45%,累计投入近2亿元。目前,基本实现一个乡镇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农村的孩子也能在美丽的幼儿园里接受学前教育,乡镇中心幼儿园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三)加大资金投入。从多渠道多种形式对农村学前教育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一是,补助建设资金。市本级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力度,新建市补助2000元/平方米、改扩建市补助1000元/平方米、维修市补助500元/平方米,基本保障了工程建设需求。二是,补助设备资金。市里对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按学位补助一定资金,用于购置基础设施设备,保证建成一所,开办一所。三是,设立奖补资金。从2013年9月开始,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幼儿园实行学前教育奖励补助政策,按每生每月100元(2014年下半年调整为每生每月200元)标准实施奖补,解决了农村幼儿园收费低、运转难的问题,使幼儿园的公用经费得到了保障,这一政策基本覆盖了乡镇中心幼儿园。资金的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幼儿园办园积极性,缓解了农村幼儿园运行经费不足问题,保证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和运行。2018年,我市充分借鉴兄弟城市做法,结合办园成本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奖补政策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38号),确定了财政补助标准,其中提高了城区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农村公办幼儿园暂时仍按每生每月200元标准执行。虽然农村补助标准没有提高,但各级别幼儿园财政补助占收费的比例都高于城区,基本能够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因此补助标准未做调整。 (四)提升办园水平。为促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提升办园水平,市里除在硬件上加大投入,还在软件上下功夫。一是,开展培训活动。从2015年至今,通过集中授课、跟岗实习、入园指导、园长工作站等方式,共培训农村幼儿园骨干园长和教师1700人次,投入资金85万余元。二是,设立提升项目。2017年,辽宁省启动了农村普惠性幼儿园提质晋级项目,我市对4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给予803万元专项补助,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质量。三是,点对点扶贫。根据精准扶贫以及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支持和推动康平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印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和平区与康平县继续开展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平区教育局组织区内8所五星级幼儿园为康平县20所幼儿园提供了跟岗实习帮扶,点对点提升农村幼儿教师的教学能力。 (五)调整收费标准。在完成了城区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2018年重新制定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幼儿园实行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农村五星级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月480元,四星级幼儿园430元,三星级幼儿园280元,二星级幼儿园240元,一星级幼儿园190元,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下浮10%。经相关部门认定,目前,有153所幼儿园执行农村地区收费标准,其中,有30所幼儿园主动申请按级别标准下浮10%收费。收费政策的制定,改变了农村部分地区收费过低、收费标准不统一的局面,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市在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距离百姓要求还相差很远。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为突出,在全国都带有普遍性,为此,我们将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强化政策引领。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年]39号),对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为全面落实国家要求,今年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我市落实举措,并借助督导评估和绩效考评两个手段,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压实区县政府责任。 2.政策倾斜促进发展。继续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重点工作,从政策上予以倾斜,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奖励机制、重点发展项目等途径,不断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3.发挥奖补资金作用。继续用好学前教育奖补政策,利用奖补资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 4.不断提高办园质量。一方面继续开展城乡帮扶活动,通过结对帮扶提升农村幼儿教师的教学能力,另一方面继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幼儿园不断提高办园质量,提高服务意识,让更多的优质资源惠及当地百姓。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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