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保护中小学生视力全面禁止校外补课机构线上培训的建议》(第449号)的答复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02-28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保护中小学生视力全面禁止校外补课机构线上培训的建议(第449号)的答复

赵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中小学生视力全面禁止校外补课机构线上培训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对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学科类培训活动提出规范要求。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办发〔2021〕40号),规定“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同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2号),明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统一的设置要求,对线上机构实施审批”,并对培训内容、课时方面等做了相应规定。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学生体质健康工作,为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一方面加大线上培训监管力度。沈阳市作为全国“双减”9个试点城市之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线上培训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范线上培训有序发展,印发《关于开展线上学科类违规培训巡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严查培训机构利用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论坛贴吧、门户网站等平台,撮合相关学科类培训从业人员、在职中小学教师、自由职业者与家长开展“一对一辅导”、拼课、攒班等违规培训行为,严格规范管理学校举办的网校。

另一方面,全面加强中小学生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目前,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每年一次,由各区、县(市)中小学生保健所采用入校体检的方式开展,学校严格落实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规范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通过个人眼健康档案的管理,引导学生建立健康管理意识,关注自身体质健康状况。

同时,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健康教育课,以及报纸、传单、网络、电视等途径,运用多种宣传模式,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大力宣传“双减”政策、工作举措,用眼健康知识等,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多渠道、多方位营造家校联动共同维护学生眼视力的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