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医管理的提案(第485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10-22    】【打印本页】 【关闭

提案者:王新宇

提案主要内容:1.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数量不达标。2.学校卫生专业人员质量不达标。

主要办复情况:一、关于“建立完善校医管理制度”的建议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学生健康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学校卫生保健组织管理机构,形成了科学的专业指导体系。一是投入专项资金,强化学校卫生室设备设施配备。配合教育部装备中心开展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现状调查,并预算专项经费,拟对标国家标准开展学校卫生室达标建设。二是强化管理要求,要求寄宿制学校(含私立学校)结合疫情防控和日常学校卫生工作要求,招聘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按照医疗机构审批条件、程序,申请、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承担学校卫生工作职责。三是制定明确的校医工作职责和标准,确保校医能够全面履行其职责,并建立完善的校医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校医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提升校医专业水平与职业素养”的建议

市教育局先后于1998年、2004年、2010年、2013年、2014、2018年举办了六期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其中2010及2014年均为全员培训,通过强化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学校卫生工作短板,实现全部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在今年的教师社会招聘中,考虑增加对医学专业背景人员的招聘,兼任校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三、关于“优化校医资源配置”的建议

目前我市学校卫生保健的队伍主要有2支:一是区域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全市共有13个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现隶属于区县政府教育研究中心),总计198人,医务系列占56.57%;二是各学校的校医和保健教师,约926人,这支队伍数量庞大,是我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主力军,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的卫生保健人员是教师、其他系列和转岗人员,约占70.4%,而医务系列仅占29.6%。卫生保健人员队伍整体水平偏低。卫生保健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我们将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合理配置校医数量,确保校医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确保校医与其他教师同等待遇,为校医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设施,提高其工作效率。

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涉到学校、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继续从多角度、多层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助力儿童青少年健康发展,把心理健康渗透到教育的每一个环节,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帮助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打造合格的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为孩子们创造科学合理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