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鲁莎莎 提案主要内容:1.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数量不达标。2.学校卫生专业人员质量不达标。 主要办复情况: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的规章制度,确立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建议 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区县(市)教育局对属地学校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具备自营条件的要通过合法合规程序(招投标等)公开选择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同时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全市学校食堂实行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所有食品采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每张进货发票和清单上均有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销售日期等信息,做到食品来源可查可控,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源体系,在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原材料成本。 二、关于努力筹资的建议 目前,我市很多学校的校舍都继续修缮,特别是食堂等重点点位,从校舍安全角度,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每年支持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经费约有30%用在校舍维修上,为学生用餐的安全和舒适提供了保障;从软硬件建设角度,各学校每年都可以投入一定的公共经费用于食堂的升级改造。明年,市教育局拟开展满意食堂评比活动,并申请专项预算,获评单位可获得部分奖励资金用于提升学校食堂软硬件建设。 三、关于加强监督的建议 一是建议协同联动机制。我市已经形成由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动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风险监控,形成工作合力。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形式,加强对各地各校食堂的日常监管。每学年集中检查少于两次。并将学校食堂工作纳入教育评价考核体系,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和校长、学校工作考核指标。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学标准化食堂的评比细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二是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学生代表或者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设立市、区、校级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师生员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学校每学期对学校食堂饭菜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开。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学校,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取消学校评选满意食堂资格。督导检查中,食堂管理不规范的,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安全隐患严重的,责令立即停业整改,连续两次没整改到位的学校,取消学校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度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被三次投诉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和托管企业,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四、关于引入竞争机制,实施社会化服务的建议 我市学校食堂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类,学校自营和委托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采取以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学校组织、社会力量竞争参与的方式进行。通过合法合规程序(招投标等)公开选择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同时,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目前,我市约有半数学校采取委托经营模式运营食堂。针对这些学校食堂,我们通过加强对受委托方的监管,已经实现管理规范化、监督制度化、价格大众化、营养健康化的局面。既节约了运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又实现了企业、学校、师生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