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的提案(第344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11-22    】【打印本页】 【关闭

提案者:李  锁

提案主要内容:1.建立联盟。2.教育资源共享。3.教育评估与监测。4.创建优质教育示范校。5.为联盟提供资金支持。6.联盟学校教育政策共同制定。

主要办复情况:1.关于建立联盟。2023年,市教育局创新将组建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作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印发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仪式现场会,组建了34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包含70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计划在2023年基础上,再遴选一批学校加入联盟,成员校扩容到80所以上。

2.关于教育资源共享。我市成立的联盟要遵循充分共享原则,推广和发挥城区优质学校的办学经验和优势,最大程度实现学校联盟内校际间的理念共享、资源共享和经验成果共享。我们要求联盟学校间开展学科专题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集体备课和各类评课赛课活动,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专题活动。联盟学校间要在科研课题研究和教师校本研修等方面开展合作,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学术论坛、教学沙龙或课题研究等活动。

3.关于教育评估与监测。我市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监测工作,通过数据监测与数据分析报告,对均衡水平、发展水平进行深入分析,帮助区县对标查漏、建立问题清单,对标补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改革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模式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瓶颈,科学、长效、积极、稳妥落实和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优质发展工作。 

4.关于创建优质教育示范校。市教育局努力创建以尊重规律、素质教育、五育并举、办学规范、人民满意为鲜明特色的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按照8项重点内容和17项基础指标,全力推进。经过三年努力,已成功创建332所“沈阳市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计划从2024年起,经过3-5年的努力,创建100所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

5.关于为联盟提供资金支持。市教育局鼓励区县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保障联盟活动有效开展。支持联盟学校通过城乡同步课堂、教师网络研修、远程专递课堂、名师网络课堂等,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2024年,市教育局设立专项资金,重点向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成员学校倾斜,如法库东湖二中的智慧教室建设、新民胡台学校的直录播教室等。

6.关于联盟学校教育政策共同制定。我们建立了联盟管理互通制度,由联盟主体学校牵头,成员学校积极配合,制定符合各成员学校共同发展的联盟化办学章程,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联盟内学校签订备忘录,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启动仪式现场会上,联盟学校负责人集体签订了联盟办学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