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民进沈阳市委员会 提案主要内容:一、办好乡村寄宿制学校。二、深化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三、大力培植乡村“睦邻学习点”。四、完善乡镇教育保障体系。 主要办复情况:一、关于办好乡村寄宿制学校 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和稳妥撤并,不断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寄宿制基本办学条件,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近三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7100余万元,用于农村薄弱学校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同时,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解决了农村新招聘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实习支教教师的后顾之忧。 二、关于深化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 市教育局组建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作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2023年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仪式,组建了34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包含70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联盟校际间开展了学科专题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集体备课和各类评课赛课活动,已实现理念共享、资源共享和经验成果共享。2024年计划再遴选一批学校加入,联盟成员校达到80所以上,进一步深化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 在提高乡村教师数量和质量上,市教育局通过面向社会、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乡村教师,每年都为农村中小学补充优质师资。2023年,首次组织辽中、新民、康平所属学校,面向省内师范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成功招聘107人。通过建立思政教师党校培训体系、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岗位“大练兵”、开设骨干校长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组织名优校长工作坊主持人能力提升培训、初中校长任职培训、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跟岗研修等举措,不断提乡村教师教学质量。同时,开展对口支教,依托名优校长工作坊和名优教师工作室建设,组织市内名优校长教师送教下乡,完成2100余课时送教服务,全面提升了农村校长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在乡村教师高级职称评定上,对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10 年、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三、关于培植“睦邻学习点” 市教育局将“睦邻学习点”作为村屯幸福课堂建设加以延伸,以村屯幸福教育课堂建设为载体,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利用村屯党群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村屯办公空间或综合服务场所等作为教育教学场所,积极创设课堂环境,完善必要设备配备,统一设置课堂标识、课程,目前已建设村屯幸福教育课堂300个,讲师达到710人,送课1.27万课时,参与村民18.5万人次。2024年,计划新建村屯幸福教育课堂300个,将以幸福教育课堂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睦邻学习点”建设,实现睦邻、安邻、惠邻。 四、关于完善乡镇教育保障体系 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上,目前我市已实现标准城乡统一,所有公用经费和资助资金均足额及时下达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公办小学1150元/生/年,公办初中1350元/生/年,寄宿生每生每年300元,高于国家935元/生/年和1155元/生/年标准。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按100人补齐。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幼儿按照1200元/生/年补助,对农村、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据实减免。 关于您提出的“对800人以下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按800人的标准,对400人以下的小学按照400人的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公用经费”,我局将向上级部门建议,呼吁出台相关政策,积极跟踪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