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5-02-13    】【打印本页】 【关闭


  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市长信箱、市民热线等的咨询及信访投诉办理工作。

  

  负责人:王洪明  电话:22837245

  

  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文字综合,审核综合性教育法规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涉及法律问题有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裴德利  电话:22824811

  

  发展规划处(行政审批处、营商环境建设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拟订全市教育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负责市本级教育房地产管理,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设立、变更和撤并审批,统筹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人:李明  电话:22840745

  

  财务审计处。统筹管理国家及省市下拨的教育经费,负责编制市级教育经费预算及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本级财务、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扶困助学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教育收费政策。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张军  电话:22824626

  

  学前教育处。组织拟订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学前教育阶段保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幼儿园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图书配备工作,承担省定学前教育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0-6岁儿童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工作。

  

  负责人:郭晓峰  电话:22705956

  

  基础教育一处。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义务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及教育教学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劳动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特殊教育,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教材选用、征订和管理工作,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子女在沈普通小学、初中就学工作。

  

  负责人:贾凡  电话:22714235

  

  基础教育二处(民族教育处)。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普通高中学校管理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环境、科技专项教育、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材选用、征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子女在沈普通高中就学工作。

  

  负责人:安凯  电话:22713667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教材选用使用、实习实训、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推动全市继续教育工作、社区教育工作,对学习型城市建设提出建议,负责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子女在沈中等职业学校就学工作。

  

  负责人:王立华  电话:22875161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校友会工作指导处)。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拟订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政策、准入条件、办学规范和收费监管等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各区、县(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以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指导教育行业协会组织和在沈校友会相关工作。

  

  负责人:任国栋  电话:22714210

  

  德育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及德育队伍建设,统筹指导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和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拟订德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

  

  负责人:李景晓  电话:2271423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中小学师生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汉语国际推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负责人:张树刚  电话:22874115

  

  教师工作处。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赵贺  电话:22824946

  

  教育督导处。拟订全市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区、县(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查和评估,督导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督导评估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督学、评估和监测队伍建设,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煜  电话:22711008

  

  信息化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春秋  电话:22714179

  

  学校安全管理处。拟订全市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防范和整治校园欺凌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安全事故预防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统筹负责直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专门教育工作。

  

  负责人:单永强  电话:82701201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参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红十字会的工作。

  

  负责人:秦美玲  电话:22714197

  

  宣传与统战部(思想政治工作处)。指导市属高校、系统内科研设计单位宣传与统战工作,负责市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市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推动市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市属高校加强宣传及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负责人:韦佳  电话:22843990

  

  组织部(学校党建工作处)。统筹协调全市教科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指导在沈科研设计单位的党建工作。

  

  负责人:曹晓波  电话:22715787

  

  高校与科研单位工作处。组织拟订市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市属高校大学生就业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在沈高校、系统内科研设计单位加强与沈阳的交流合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本地转化,协调服务在沈高校、系统内科研设计单位涉及地方性行政事务。

  

  负责人:周庆军 电话:22714176

  

  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和绩效考评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干部人事处合署办公。

  

  专职副书记:魏东海  电话:22710633

  

  负责人:陆奕宏  电话:2286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