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9-24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市教育局、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和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高洪纳  电话:22831580

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文字综合,审核综合性教育法规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涉及法律问题有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裴德利  电话:22824811

发展规划处(行政审批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拟订全市教育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审批工作,负责市本级教育房地产管理,指导区、县(市)教育房地产管理,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设立、变更和撤并审批,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负责人:李明  电话:22840745  

财务处。统筹管理国家及省市下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收费政策;负责本级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扶困助学工作。

负责人:张军  电话:22824626

审计处。负责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指导市本级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人:冯贺  电话:22830142


学前教育处。组织拟订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学前教育阶段保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幼儿园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图书配备工作,承担省定学前教育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0-6岁儿童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工作。 

负责人:郭晓峰  电话:22714197  

基础教育一处。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义务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及教育教学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统筹管理全市特殊教育,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教材选用、征订和管理工作,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负责人:贾凡  电话:22714235

基础教育二处(民族教育处)。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普通高中学校管理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中学籍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环境、科技专项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材选用、征订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民族教育工作。

负责人:安凯  电话:22713667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与学籍管理工作。对学习型城市建设提出建议,管理并推动全市成人(老年)教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推进社区教育网络实体建设,负责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立华  电话:22875161

民办教育管理处。统筹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指导民办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区县做好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民心网、市长信箱和市民热线等的咨询及信访投诉办理工作。  

负责人:陈钦朋 电话:22714172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拟定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政策、准入条件、办学规范和收费监管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各区、县(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负责人:王洪明  电话:22714210


德育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拟订德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基本文件及评估标准,负责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建设。  

负责人:李景晓  电话:22832500  

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全市教育的国际交流和港澳台合作,负责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子女在沈就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和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自费留学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汉语国际推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负责人:张树刚  电话:22874115  

教师工作处。指导全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和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赵贺  电话:22824946

督导处。拟订全市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区县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査和评估,督导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督学、评估和监测队伍建设,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任国栋  电话:22711008

信息化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春秋  电话:22714179

安全教育处。拟订全市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防范和整治校园欺凌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校车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单永强  电话:82701201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参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红十字会的工作。  

负责人:秦美玲  电话:22714197

宣传与统战部(高校工作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宣传和统战工作。协调在沈高等学校涉及地方性行政事务,服务在沈高等学校发展建设,组织在沈高等学校加强与沈阳的交流合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本地转化,组织拟订市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市属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市属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和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宣传、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负责人:韦佳  电话:22843990

组织部(学校党建工作处)。统筹协调全市教科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负责人:曹晓波  电话:22715787

科研单位工作处。指导在沈科研设计单位的党建工作,协调在沈科研设计单位涉及地方性行政事务,服务在沈科研设计单位发展建设,组织在沈科研设计单位加强与沈阳地方的交流合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本地转化。

负责人:周庆军  电话:22714176

机关党委办公室(干部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干部人事处合署办公。  

专职副书记:魏东海  电话:22710633  

负责人:陆奕宏  电话:2286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