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第二轮报名安排在8月5日-7日,其中:线上报名时间为8月5日0:00到8月7日12:00;线下报名时间为8月5日、6日的8:30-17:30和8月7日的8:30-12:00。符合报名条件的生源包括:户籍所在地为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房屋所在地为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非本市户籍,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含居住证申领凭证),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地址界定所属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一轮报名后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设置1个志愿,适龄儿童少年只可填报1个志愿学校。民办学校在第一轮招生未满的,可以进行第二轮招生,严格落实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的相关要求。第二轮报名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指导、各区县(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组织第一轮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对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等额录取;对报名人数多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第二轮统一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9日。第二轮统一录取结束后次日,通过线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通过“辽事通”APP查询录取结果,“辽事通”APP也将通过消息推送方式向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推送录取结果;通过线下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到所报的学校查询录取结果,民办学校将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提供便利。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第一轮和第二轮),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相关材料于8月11日-12日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其相应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没有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生源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其对应条件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报到时,如发现有报名材料造假现象,则取消该适龄儿童少年录取资格。
2024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面向社会统招计划
备注:被以上民办学校录取的统招生享受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指标到校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