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沈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实施细则(试行)》(沈教发〔2023〕2号)文件要求,驻沈高校积极筹备建立沈阳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以下简称指导站),其中,有29所高校申报了优秀指导站。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出第一批20个优秀指导站,并经市教育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名单如下: 1 .沈阳师范大学 2 .东北大学 3 .沈阳农业大学 4 .沈阳工业大学 5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6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7 .辽宁大学 8 .沈阳理工大学 9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10.沈阳城市学院 11.沈阳化工大学 1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13.辽宁中医药大学 14.沈阳工程学院 15.沈阳大学 16.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17.沈阳科技学院 18.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19.沈阳建筑大学 20.沈阳医学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沈阳市教育局高校工作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电话:024-22714069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