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 根据《关于遴选第二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通知》(沈教通〔2022〕75号),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遴选工作。经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认定皇姑区、沈河区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 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加紧开展建设,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保证总体目标实现。 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指导,给予咨询意见,创建单位要主动联系,建立对接机制。创建期满后市教育局将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基本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开展评估。 请皇姑区教育局、沈河区教育局于2023年1月20日前,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将创建单位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信息化处。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