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线上答辩评审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11-18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开展2022年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

线上答辩评审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遴选第二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通知》(沈教通〔2022〕64号)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1月21日至11月23日,分组进行。

    二、评审形式

    本次评审采取在线答辩形式。申报学校校长进行答辩,学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1人可陪同。答辩限时10分钟,包括陈述和问答(陈述7分钟、问答3分钟)。

    评审组由5位专家构成(外市专家在线参加评审)。

    三、答辩要求

    1.学校须各自登录腾讯会议室参加答辩。请答辩人按照顺序,根据预计答辩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

    2.答辩人陈述时可使用PPT,问答时请关闭PPT。答辩内容包括示范校创建工作基础和成效、目标任务、条件保障等,可参考《关于遴选第二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的通知》有关要求。其中,培育校应特别说明作为培育单位以来的工作情况与成果。

    3.问答环节,以答辩人回答为主,陪同的信息化工作人员可补充回答。

    四、其他要求

    请学校答辩人员、会议保障人员评审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市教育局信息化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