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线上答辩评审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2-11-21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

创建单位线上答辩评审的通知

相关区、县(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遴选第二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通知》(沈教通〔202275号)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1124日上午9:30开始,答辩顺序如下:

    二、评审形式

    本次评审采取在线答辩形式。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答辩,区县信息化工作负责人1人可陪同,答辩限时15分钟(陈述10分钟、问答5分钟),可采用多媒体方式(如PPT)进行。

    评审组由7位专家构成(外市专家在线参加评审)。

    三、答辩要求

    1.区县登录腾讯会议室参加答辩。请答辩人按照顺序,根据预计答辩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

    2.答辩人陈述时可使用PPT,问答时请关闭PPT。答辩内容包括示范区创建工作基础、理念、目标、任务、条件保障等,可参考《关于遴选第二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通知》有关要求。其中,培育区应特别说明作为培育单位以来的工作情况与成果。

    3.问答环节,以答辩人回答为主,陪同的信息化工作人员可补充回答。

    四、其他要求

    请各区县于1122日下班前,将答辩人职务和姓名反馈至信息化处。评审期间,请各区县教育局做好会议联通保障。

                           市教育局信息化处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