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1-03-30    】【打印本页】 【关闭

市教育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市要求部署,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振兴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加强党对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领导,多次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重要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与教育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部门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建设专项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条件保障。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集体法治学习7次,学习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8个。

(二)完善教育法治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教育立法工作。严格落实《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全年出台规范性文件三部。其中,《沈阳市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引起全国广泛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之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辽宁日报、辽宁省政府官网、辽宁电视台等80余家媒体主动报道、纷纷转发,产生良好社会反响,“一律公办”“联审联管”等十大关键词备受好评。对到有效期的两个规范性文件《沈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沈阳市校车运营单位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后继续延期使用。建立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民法典、营商环境建设及其他方面新要求,及时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推进教育依法行政。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按标准配齐执法设备。细化教育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设置免罚情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教育执法流程、统一教育执法格式文本。推进教育执法信息公开,对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单、法制审核人员名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全部通过网站公示。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教育系统执法工作加强指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机关28名同志通过执法证考试。邀请法官对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开展了依法行政、依法应诉专题培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招生考试入学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教育部门、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信息公开,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在发布政策文件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资料。制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指南》,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全面开展普法工作。加强干部、教师法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意识。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把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突出位置,实践法治的育人功能。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课堂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开齐开全法治课程,并充分挖掘其他各学科中的法治因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法治教师队伍。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关爱明天普法同行”等专题普法活动。做好宪法普法工作,组织全市20多万学生参加了教育部“宪法小卫士”答题活动。在全国宪法知识竞赛中,我市学生获省级决赛第一名、全国总决赛二等奖。我市教师在全省首届宪法法治课大赛中获第一名。在宪法日组织全市学校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民法典普及宣传实施方案》,配合市人大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活动,倡议学生争当学法守法用法表率。邀请法官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在线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培训。加强部门合作联动开展普法,联合市司法局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评选”,28所学校获得称号。联合市检察院开展了“幼儿园教师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微视频拍摄”等活动,联合市法院开展了“落实一号建议加强儿童防性侵教育”活动。在禁毒日、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在学校营造法治教育氛围,打造校园法治文化。在司法部、教育部“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中,检查组对我市教育普法工作给予了肯定评价。

4.做好应诉复议工作。全年两起行政诉讼案件均已结案,无败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主动出庭应诉。继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增强机关出庭应诉力量。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将典型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和薄弱环节传达给全体执法人员,改进教育执法细节。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充分发挥复议在定分止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年处理完毕复议案件5件,暂未发生因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1.扎实依法做好防疫,确保教育系统安全。通过“方案制定、健康排查、核酸检测、校医配备、培训演练、卫生整治、物资储备、教学衔接、问题整改”九个到位,落实落细落地各项防控措施。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增强教育系统依法防控意识。编制《疫情防控教育执法清单》,规范学校、师生防疫行为。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12个督查组,深入区县、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全年累计实地督查学校2100所次、线上巡查学校2014所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有力推动全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

2.推进学校依法办学,提升教育发展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作业管理暨减负提质工作得到省教育厅高度评价。部分小学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减负工作经验介绍。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对我市一初中作业管理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开展违规补课集中查处行动,对违规补课形成震慑。各级各类教育取得新发展,协助提升全市营商环境质量。完成288个小区配套园治理任务,教育部网站刊登我市治理经验。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58所,普惠学位2.3万个。创建103所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集团化办学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介绍,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97.4%。提前完成普通高中大班额消除任务。出台《沈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新增22个中职专业、35个专业点。1439个中小学厕所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招聘1383名新教师,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3.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优化教育服务质量。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将高中阶段学校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各区县(市)审批事项进行案卷核查,保证审批权限放得彻底、管得到位;提升审批效率,将2020年的审批材料比2019年压减50%以上,将平均审批时限压减到法定时限的30%以内。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进教育热点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教育收费及考试成绩查询等事项接入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对标先进地区拓展公共服务范围,首批已增加2项服务项目;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厅和“一网通办”,13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目前已有6项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已制作电子证照2项,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不足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教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个别地区教育部门对法治建设思想重视不够,工作力量较薄弱;二是部分学校和教师未能严格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要求,依然存在违规行为;三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还可以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实践体验活动还需要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对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制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立法先导功能,对事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加快立法,对已经出台的加强废改释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健全教育执法工作机制。增强教育部门执法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继续落实好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教育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加强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违规行为治理,推进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新增5000个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创建100所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优质特色发展普通高中。融合发展职业教育,做好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普法工作实效。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巩固传统媒体阵地和新兴媒体阵地。发挥课堂普法主渠道作用,做到全学科渗透,多学科协同。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开展普法工作。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