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沈阳市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11-02    】【打印本页】 【关闭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教育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沈阳市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提高沈阳市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县域(即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下同)基础教育发展现状,现就进一步提高我市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不断优化和提升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基本解决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立德树人成效显著提高,确保县域每位学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管理增效工程

1.增强质量意识。要加强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深刻认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县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管理权限,引导党员、干部、教师提振精神状态,明确目标责任,增强办好人民满意的幸福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凝聚力,大力宣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先进典型,凝聚奋进力量。

2.强化教学质量责任落实。县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科学教育质量观,加强教学管理。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学校要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增进师生相互关爱,增强学校凝聚力。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严格落实学业标准,初中学生要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要求,按要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严把出口关。要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

3.提升常规教育教学能力。要落实听课与评课制度,每周听课书记不少于1节、校长不少于2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不少于4节、教务主任不少于5节,并和授课教师交换意见,进行教学指导;每周听课专任教师不少于1节,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少于3节;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学校要对教师听评课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领导听课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县域教研部门要定期对学校各学科教学情况进行听课调研和业务指导。市级教研部门要健全市、县、校分级培训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学科教师全员轮训,县域及学校重点开展学科教师的常态化培训;为每所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每学科培养一名筑基学科带头人,形成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格局;发挥市级学科工作站和“名师工作室”的示范辐射作用,每年通过“送教下乡”、专家报告、主题教研、青年教师专项培训及赛课展评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提升县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4.推进教学质量评价。针对县域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情况,每年度市级教研部门各学科教研员负责开展学业质量分析诊断,从整体情况、学校、学科以及不同层级学生群体等多角度,帮助学校精准查找学校、学科、班级以及学生群体的薄弱点,为改进教学措施提供指导,切实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校要严格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评价程序,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制度,确保客观真实。

5.构建学校联动共同体。充分发挥市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城区优质学校与县域学校结成发展联盟,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理念、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等方面的优势,带动县域学校提高教育品质,缩小城乡之间办学差距。市级教研部门要深化教研共同体建设,根据县域特点和学科实际,组织办学先进区、学校和县域组成研修联合体;依托每学年6-7次的教学互访、骨干引领、研修沙龙、专题研讨、命题研究等研修活动,加强教学交流,带动理念更新和教学方法转变。

(二)实施办学环境提升工程

1.调整学校规划布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城镇化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编制沈阳市“十五五”中小学空间布局规划,合理有序撤并县域学校,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改善县域学校办学条件,支持2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8个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9个学校校舍安全项目建设。

2.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上级文件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满足县域教育需求。通过“前八后四”测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实际需求,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充分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论证等前期基础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队伍建设提升工程

1.强化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县域要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党的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融合,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将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全面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纳入校级领导履职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校级领导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强化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县域学校要深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中层干部选拔、培训、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将落实听课与评课制度纳入考核内容。原则上从任课教师中产生的中层干部要承担必要的教学任务,发挥其教学骨干作用和专业优势。同时,加强对其任课情况的管理,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贡献突出的,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针对县域教师队伍现状,实行动态补充机制,根据用人单位机构编制空余情况及教育教学需求合理确定招聘计划,加大对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配置和结构。弘扬教育家精神,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要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四)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1.深化教学改革引领。县域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因地制宜统筹课程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等。围绕核心素养制定教学目标、开展教学与评价,注重课程与课后服务贯通设计,坚持五育融合,注重学段衔接,落实“三个健康”,推动各学科、各环节、各方面力量协同育人。县域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县域本地经验总结传承发扬,支持学校开展课程教学改革特色示范项目培育,推进学校多样发展和特色发展,坚持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推动学科教研指导服务。市级教研部门每学年至少深入每个县市(区)开展一次县域集体调研指导活动,通过听评课、数据分析诊断、研讨交流等形式,指导学科教师聚焦和落实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实施教研员结对帮扶计划,针对薄弱学科和突出问题的实际需求,每学期深入县域学校,开展主题巡研活动,统筹研究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学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教材使用、作业设计及“零起点”教学情况,加强学校育人“全过程”指导,为学科教研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与个性化指导。县域要加强教研机构建设,落实教研员专业标准,配足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作用。

3.挖掘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要稳步推进县域高中课后服务特色多样化发展,增强县域高中教育服务能力。要完善“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将课后服务纳入教研体系,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普通高中要指导学生巩固提升课堂内容;充分挖掘、规范引入并全面统筹博物馆、展览馆、县域文化、红色教育基地、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公共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4.建好数字教育资源库。市级教研部门要发挥教育数字化对教育资源有效配置、高效配置的作用,通过“名师在线”公益活动、市级优秀课展评、“两聚一落”教研活动等,提炼一批本土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引导县域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常态化应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由电化教育、教研、骨干教师等人员构成的专家培训指导团队,分层分级开展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培训,大力推广应用国家(沈阳)智慧教育平台的“全域、全员、全流程”应用,赋能教育教学。鼓励区域间、学校间、校区间开展同步课堂、同步教研、同课异构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县域学校供给和输入。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积极推动解决区域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二)加强督导检查

市级和县域要加强对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督导检查结果运用,促进县域和学校持续改进教育教学,提升育人质量。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域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全链条长周期有组织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大力宣传推广提升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宣传特色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县域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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