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现将《沈阳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沈阳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和《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强化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发挥辽宁红色“六地”美育资源优势和沈阳的红色文化和英雄品格,以浸润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树立“大美育、全育人”美育浸润理念,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潜移默化的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造活力、厚植爱国情怀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学校美育实现“三个全面浸润”:以美育浸润全体学生,以美育浸润全体教师,以美育浸润全市学校;实现“四个全面覆盖”:美育课程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一校一品”艺术特色发展实现全覆盖,中心校以上学校“三队两组”社团建设实现全覆盖,校园文化美育建设全面覆盖;实现“五个全面提升”:美育课程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美育教研科研能力全面提升,优质均衡的美育更加普及,美育资源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数字化赋能美育成效全面提升。选树一批跨学科、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推进优秀成果的转化。 到2032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普遍提高,教师美育素养显著提升,学校美育资源更加优质均衡,学校美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性、高质量且体现我市优势与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三、具体行动内容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行动 1.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严格按照各学段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小学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2课时;初中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1课时;高一年级音乐、美术每周各1课时,高二年级音乐、美术每两周各1课时;通过提供多样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开设美育课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2.推动美育课程体系建设。适应新课标、新教材,以大单元、任务、主题或项目的形式开展教学和教研。构建小学阶段兴趣化、初中阶段多样化,高中阶段专项化的一体化美育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艺术课程在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融通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设计等艺术学科。各校要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丰富美育内涵与功能,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融合,构建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遴选一批跨学科、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推进成果的转化。 3.加强艺术课堂主阵地建设。围绕艺术课程着力培养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四大核心素养,构建学、练、展(演)相结合的“美育浸润主课堂”;用好沈阳的红色文化和英雄品格等资源,形成“美育浸润大课堂”;鼓励艺术名家名师名匠进校开展专题讲座,指导艺术实践活动,打造“美育浸润名课堂”;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地方文化特色,打造一批具有沈阳特色的“美育浸润课堂”。 4.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各区县(市)统筹区域内艺术教育资源,加强艺术特长生一体化选拔和培养,以初中学校学区为基础,联合学区内覆盖的多所小学建立艺术人才培养共同体,高中阶段学校针对县域内初中学校的艺术教育特色开展项目训练。构建“小学早训练、初中不断档、高中有特长”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普及艺术实践活动行动 5.大力建设学校艺术社团。各级各类学校要因校制宜组建具有兴趣化、多元化和特色鲜明的校园品牌学生艺术社团,定期开展合唱、集体舞、戏剧、绘画、书法、手工艺等美育实践活动,为学生自主参与提供多样化选择,实现“校校有社团,人人都参与”的育人局面,让学生通过社团活动感受艺术之美,促进艺术素养提升。 6.健全学生艺术展演机制。规范开展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多样性、具有特色的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市、区、校级每年举办各类学生艺术展演,积极建设区域美育活动品牌。学校要结合地域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班级、校级、区级艺术成果展示交流,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校级学生艺术节,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经典艺术品牌。 7.推广优秀艺术作品展演展示。健全高雅艺术进校园推广普及机制,加大对乡村学校的辐射面和参与度。建好优秀艺术作品资源库,做好优秀艺术作品遴选和展示。鼓励校园优秀艺术作品常态化开展校际展演展示交流,建立校园优秀艺术作品参与重大展演机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走进社区和乡村,推动美育浸润走向社会。 (三)营造校园美育文化行动。 8.创建校园美育文化。结合育人理念与办学特色,把美育全方位融入校园环境设计,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依托艺术实践工作坊建设,拓展学校廊道、广场、橱窗、花园等空间,沉浸式打造文明高雅的校园美育文化场景,让学生时时、处处感受到美的浸润。支持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为师生搭建美育成果展示和审美鉴赏平台。 (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行动 9.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中的美育资源,融入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和体验活动,体现中国特色,展现中国风格,彰显中国气派。积极培育各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艺术团、学校基地,推出一批典型案例,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提升教师美育素养行动 10.推进教育工作者美育素养提升。由市级统筹,区县组织实施“教育工作者美育素养提升计划”,将美育价值课程、美育素养课程作为常态化培训内容,加强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各学科教师对美育育人功能的认识,促进美育素养整体提升。 11.加强艺术学科教师队伍能力建设。中小学按照艺术课程要求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展“艺术教师美育浸润专项培训计划”,持续扩大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面。中小学艺术教师三年内实现美育培训全覆盖。定期开展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师基本功展示、课堂教学展评、教学成果评比等活动,推优参加省级、国家级展示评比活动。 12.发挥美育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构建学校美育名师和艺术骨干教师学习成长共同体。美育名师工作室要主动承担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攻坚任务,在特色课程开发、艺术社团建设、校园文化营造、艺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美育改革成果和优质资源,实现“培养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建设目标。 13.加强美育教研和科研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至少配备1名美育专职教研员,负责指导区域学校做好美育教研工作,定期深入艺术课堂,及时反馈育人质效,促进美育教学改革。各校要建立健全美育教研机构,负责学校美育教研工作。加大美育专项课题建设,加强美育教学改革、乡村美育建设、大美育学科融合、美育促进心育发展等实践研究,形成一批美育教研科研优秀成果。 (六)优化美育评价机制行动 14.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考试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学生考试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录取的参考依据。对造成美育开课率不足的,情节严重,将追究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5.完善美育教师评价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美育教师的第一标准,将教学质量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育人成效作为评价的结果检验,开展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和走教支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各地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要对美育教师予以倾斜。 (七)提高乡村美育质量行动 16.推进学校美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各地建设一批区域优质美育资源共享中心,形成区域学校美育发展共同体。探索建立县域美育教师共享机制,鼓励美育名师到乡村学校流动授课,扩大艺术教师乡村走教帮扶范围。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的研讨、艺术三下乡、艺术实践项目等活动。 17.深化城乡美育校际帮扶机制。建立城乡学校之间手拉手帮扶长效机制。探索城乡学校艺术社团双向交流展演机制,多渠道搭建城乡中小学生高水平同台展演平台。设立乡村美育教师培训专项。 (八)赋能智慧美育教育行动 18.依托国家、省、市级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广运用教育教学、展演展示、互动体验等优质美育数字资源。用好沈阳智慧教育平台,推进美育精品课程、优秀艺术作品、美育优质培训项目等线上共建共享。采取在线同步课堂、云上教研等方式,扩大数字化赋能美育效应,补齐资源薄弱地区美育短板。 (九)整合社会美育资源行动 19. 共享美育公共文化资源。鼓励学校与地区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等合作,联建共建校内艺术实践教学基地、艺术名家工作室等,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各类社会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推动各级各类艺术院(馆)面向学校建立公益开放通道,为学生观摩学习提供机会。 20.加强中外人文艺术交流。发挥艺术交流的重要作用,完善青少年“引进来”和“走出去”国际人文交流机制。支持各地各校定期开展中外学生艺术夏令营、校际互访等多样化研学活动,支持优秀师生艺术团出省出境交流展演。邀请“一带一路”、欧美等国家优秀学生艺术团来沈交流。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和国际影响力的学校美育展演展示活动,促进美育成果互鉴和文化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多方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区县和直属学校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保障基本的艺术场地设施和器材器具,整合融通校内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美育工作作为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教育局要定期对学校美育政策落实情况、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支持美育工作情况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市级将采取“三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到绩效考评中。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县、各学校要不断探索深化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有效路途,拓展宣传渠道,定期发布本地区、本学校美育浸润新进展、新成效,结合沈阳实际,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美育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