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等十五部门转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9-27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精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各直属学校: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4〕10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坚持教育部等十八部门提出的“重在实践、激发兴趣;重在集成、盘活资源;重在融合、内外联动;重在全纳、帮扶指导;重在协同、系统设计”工作原则,围绕“改进学校教学与服务、用好社会大课堂”两大重点任务,全力做好科学教育的加法。通过3至5年的努力,确保《方案》中提出的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各方资源有机整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科学教育教师结构不断优化,大中小学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显健全,科学教育质量和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同步提升。

二、细化具体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团队,加强对科学教育工作的引领和指导;实行清单管理,围绕《方案》中提出的16项具体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列出工作任务清单,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制定具体的科学教育工作方案,并落实到位。

市教育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等各级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科学调查体验、科学冬令营、夏令营等实践活动,发现和引导有潜质的学生立志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科学名师工作室、校外科学教育实践场所建设及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工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科技节活动。

三、做好相关衔接

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各区县(市)要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做好审批前置指导和服务,对证照齐全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全流程监管要求,指导科技类培训机构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各中小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证照齐全的科技类培训机构的资源参与学校科技教育,补充学校科技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严格竞赛活动管理,指导中小学生理性选择参加“白名单”竞赛。持续推进中考改革,探索科学特长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省科技特色普通高中的示范作用。


沈阳市教育局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中共沈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沈阳市委员会

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沈阳市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少工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产业创新局、财政金融局、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团工委、妇工委,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院属各单位,省内各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中共辽宁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辽宁省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