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教发〔2022〕12号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市教育局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崔 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双减”改革试点工作。分管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民族教育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干部人事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直属普通学校。 负责市“双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王建艳:市政府主任督学兼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分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督导处。 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其他领导同志原工作分工不变。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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